挺韓議員劉茂羣賄選案 部分受贈者沒選舉權判無罪

出版時間 2020/01/15
桃園市議員劉茂羣。資料照片
桃園市議員劉茂羣。資料照片

桃園市八德區議員劉茂羣(63歲),前年6月間購買每盒價值700多元蘋果禮盒,交給呂姓助理,再藉眷村社區管委會改選、端午節慶等理由,餽贈社區39 位社區委員,藉此尋求競選連任,檢方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起訴。全案地院今天(15日)宣判,合議庭認為部分受贈委員不具投票資格,贈送禮盒未背離一般社會尺度,客觀上不足為行使投票對價,認為證據不足,判處劉與助理均無罪,全案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劉茂群表示,感謝法官還她清白。
 
桃園八德區八德陸光四村住戶1890戶,投票人口4000多人,劉茂羣上屆市議員在陸光四村僅獲得82票,同選區趙正宇則獲得1600多票,趙正宇2016年當選第九屆立委後,劉茂羣想積極開拓票源。
 
前年5月間,劉茂羣獲國民黨提名參選八德區市議員,6月間向水果商購買39盒蘋果禮盒,總價約28000元,交給呂姓助理,以祝賀當選各棟社區委員及端午節慶為由,致贈給社區委員,尋求支持。檢方獲報發動偵搜,部分社區委員於檢方調查時,坦承收禮並允諾支持。
 
地院合議庭認為,劉茂羣指示呂姓助理贈與蘋果禮盒過程,並無任何客觀可見的助選言詞措施,且少部分受贈的委員不具投票權資格,贈送的蘋果禮盒價值並未高出往例甚多,未背離一般社會尺度,屬於民間社團及政治人物正常生態,客觀上不足為行使投票對價,因此認為證據不足,判處劉與助理均無罪。
 
此外,劉茂羣當選無效訴訟,去年(2019年)10月31日宣判,地院認為,蘋果禮盒的經濟效益,已遠超過一般造勢場合發放小扇子、原子筆等宣傳品,且依證人指出,該社區先前當選的委員未獲劉致贈禮盒等,足認其送禮盒與社會風氣、節慶、慣例無關,因此判決劉茂羣當選無效,全案上訴高院審理中。(突發中心石明啟/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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