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52歲曾姓男子在2018年向當時72歲的母親要錢買菸酒被拒又挨罵,竟揮拳打倒母親後逕自去睡覺,導致母親延誤就醫不治,曾男否認故意殺母,推稱自己受精神病情影響而釀成不幸,最高法院指鑑定認為曾男犯案時意識清楚,曾母命喪獨子拳下驚懼離世,「有情眾生聞之皆會心有不忍」,但曾男有悔意、天良未泯,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曾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原跟父親同住從事木工,因沒按時服藥、病情時好時壞而失業,2018年搬去高雄大寮跟母親同住透天厝靜養,同年4月8日晚間6時許,曾男在家裡1樓客廳喝酒,向母親索討自己的提款卡要領錢買菸酒,母親不肯給,並責怪他不乖乖吃藥。
曾男仗著酒意和母親鬥嘴,突然暴怒揮拳痛毆母親頭臉,曾母當場被打趴,躺在客廳木椅上奄奄一息,曾男餘怒未消,持續大聲辱罵母親,至隔天(9日)凌晨逕自上樓睡覺,直到9日傍晚6時許,向曾母租用透天厝1樓停放汽車的劉姓女鄰居下班回家,從客廳窗戶瞄見曾母狀況不對,連忙報警處理。
警員進門赫見曾母已斷氣僵硬、現場有血跡,上樓叫醒曾男盤問,他坦承毆打母親、此時才知母親已死,但被送辦後,曾男否認故意殺母,辯稱只是反擊母親的碎碎念,頂多構成傷害致死罪。曾男還聲稱案發時有喝酒加上沒規律服藥控制病情,可能在意識混亂下釀成悲劇。
曾母遺體經解剖確認顱骨骨折、顱內廣泛出血,鼻骨與多處肋骨骨折,左臉變形、雙側胸部塌陷,全身多處擦挫傷,因休克而死亡。法官認為曾男出手很猛且連番毆擊,一般人都知若對年邁婦人出此重手,非常容易造成死亡,曾男不但對老母動粗,更沒送醫急救,任令母親傷重自生自滅,顯然心存母親即使喪生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至於曾男案發前雖長期到精神科就診,但鑑定確認他行兇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曾男也自承事發前已按3餐吃藥、僅剩睡前藥還沒吃,曾男的妹妹證稱當天上午和母親通電話,得知哥哥固定吃藥、病情平穩,加上曾男到案能清楚敘述跟母親爭執始末,法官認定曾男當時意識與常人無異。
法官指曾男僅因母親不讓他領錢,就以兇殘手段弒母,造成永難回復的不幸結果,且曾母對他關愛有加、照理生活起居,曾男不知反哺報恩、讓母親安享天年,卻讓老母命喪自己拳下,以致曾母「在身心痛苦、驚懼中離世,有情眾生聞之皆會心有不忍!」
但法官考量曾男出庭表達懺悔、天良未泯,本案也非出於直接殺人故意,惡性未達求其生而不可得程度,透過長期監禁輔導,當可促其深入反省並改善更生,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曾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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