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查獲現金賄選案 1樁腳千元買票收押禁見

出版時間 2020/01/09
彰化檢警調破獲今年大選首宗現金賄選案。資料照片
彰化檢警調破獲今年大選首宗現金賄選案。資料照片

彰化地檢署今天宣布偵破今年大選彰化地區首宗賄選案,一名林姓男子(65歲)為平地原住民某立法委員候選人樁腳,以現金1千元行賄設籍於彰化縣陳姓等3名選民,彰檢以有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昨夜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警調繼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或其他收賄選民中。
 
彰化地檢署指派檢察官吳宇軒、賴政安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等,分別傳訊行賄林姓樁腳及受賄陳姓選民共計4人到案說明,經調查後發現,林男為平地原住民某立法委員候選人樁腳,自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陸續在彰化市、花壇鄉及鹿港鎮等地,分別以每票現金1千元行賄陳姓等選民,並約定投票支持該立委候選人。
 
檢察官訊後,認為被告等人涉有投票行賄及受賄等罪嫌,陳男等3選民中,已有2人繳回收賄款項請回,林男收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呼籲,買票及賣票依法最重可分別處10年及3年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發現賄選,應勇於檢舉,以維護民主選舉制度的公平。(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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