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蘋果】奶奶口述要把房子贈孫女 有法律效力嗎 

出版時間 2020/01/04

讀者張淑芬問:
我奶奶於除夕當天晚上向我的父親及弟弟口述,目前居住的房子的所有權要更改到我(孫女)名下;請問這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郡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鄭瑜凡答:
過年為家人團圓的日子,許多人老人家也會在這個時候跟子孫們聊到身後事。讀者張淑芬的奶奶在除夕時口述要移轉房屋所有權,由於移轉房屋所有權有很多原因,首先必須先確定奶奶的意思是要贈與房屋,或是要訂立口述遺囑,另外有無其他條件?
 
一、奶奶的意思若是贈與,因為贈與是「非要式行為」,只要雙方有贈與及受贈的合意,不需要書面,贈與契約就成立。但要注意日後若有紛爭,有舉證責任的問題。另外奶奶在房屋所有權尚未移轉登記之前,隨時都可以撤銷贈與。最好的方式還是有書面的贈與契約,並公證,因公證後的贈與契約,依《民法》第108條第2向不得撤銷。
 
二、奶奶的意思若是訂立口述遺囑,依《民法》第1195條有兩種作成方式,必須符合全部的規定,才是有效的口述遺囑:(一)由奶奶指定2人以上當見證人,並口授遺囑的內容,讓其中一名見證人據實做成筆記、記載年月日,並且讓所有見證人簽名。(二)由奶奶指定2人以上當見證人,並口授遺囑的內容、奶奶自己的名字、當天的年月日,由全體見證人口述遺囑為真正及見證人姓名,全部予以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由全體見證人在封縫處簽名。(李奕緯/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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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口頭告知要把房子過戶到孫女名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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