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鄉前任鄉長許玉秀因貪污案被判刑八年,其丈夫與兒子也因涉案被判刑,將提上訴。圖為許玉秀。翻攝自許玉秀臉書
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許玉秀(65歲)與丈夫劉富榮(65歲)、兒子劉信宏(38歲)涉嫌向廠商收取回扣,就連設置舊衣回收箱,也能以劉信宏結婚發喜帖收禮為由,收賄3萬元。屏東地院今天宣判,許玉秀、劉富榮均各被判決應處徒刑8年,褫奪公權5年。劉信宏徒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2年。鄉公所承辦員傅中(39歲)應處徒刑18年,褫奪公權6年。其他涉案的黃姓廠商等10名被名均被判徒刑3至7個月不等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予緩刑機會。全案仍可上訴。
「不公平,法院該還我們清白!」許玉秀向《蘋果新聞網》喊冤,表示她們會上訴,沒有做的事卻被判刑,太不公平了。她說完後即婉拒採訪,掛斷電話。
起訴書指出,許玉秀涉嫌於任內由劉富榮扮演白手套,涉入鄉公所採購招標程序,並指派鄉公所時任清潔隊臨時員的傅男,向黃姓包商等廠商收取回扣86萬餘元。
另外,許、劉再被查出於2016年村鄰長及環保志工觀摩活動,在該活動以143萬餘元經費招標,但被查出活動結束後收取7萬8千元賄款。而在長治鄉公所舉辦的王爺奶奶回娘家活動中,許等也在爭取到50多萬元經費後,以不實項目及浮報金額等方式,從中得利13萬餘元。(陳宏銘/屏東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