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6連霸議員高敏慧涉詐千萬助理費 貪污罪起訴

出版時間 2019/12/31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被控2009年至今年間,涉嫌用人頭助理向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款高達1181萬多元,再把這些詐領所得拿來繳交自家房屋、汽車等貸款。新北地檢署偵結,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與《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起訴高敏慧與助理黃麗珠、黃美婷共3人。

高敏慧(53歲,在押)在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之前,就擔任台北縣議會第14屆至第16屆縣議員,改制後,又擔任新北市議會第1、2屆市議員,目前擔任第3屆新北市議員,是六連霸議員,選區為樹林區、鶯歌區、土城區、三峽區的第7選舉區,本案並非高敏慧從政以來第1次涉貪或首次被收押、起訴,2004年她擔任台北縣議員時,就因涉議員集體收回扣舞弊案遭收押,一審被判刑9年,纏訟15年至今未定讞。

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今年9月間發動約談,高敏慧被移送複訊時,曾對媒體稱:「沒有事,都釐清了!」並表示是因為她要投入樹林區農會選舉才被抹黑,自認「很冤枉」。

本案起訴指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6人至8人,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4萬元。然而高敏慧卻從2009年起至今年9月止,涉以許姓、謝姓、鄭姓等人頭助理,向議會假報每月2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助理補助費,共計領取高達1181萬多元。

高敏慧為了避免事跡敗露,還刻意要助理黃麗珠、黃玉婷提領人頭助理的帳戶內薪資給她使用,或是由黃女2人領出後如數轉存進高敏慧或高敏慧胞妹的銀行戶頭,她再將錢轉入2名兒子的帳戶內,甚至先將詐領的助理費從人頭助理帳戶轉到她的戶頭,再反轉帳回去後提領,而詐領所得幾乎都用來繳納自家的房貸、車貸等私人花費。

檢方今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與《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起訴高敏慧與助理黃麗珠、黃美婷共3人,另有5名知情且提供帳戶的人頭助理,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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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6:08
更新時間 18:56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詐領助理費被羈押禁見,今被起訴。翻攝高敏慧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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