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被控2011年到2014年涉將飼料用油摻混製成食用豬油販售,一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2人各4年半及4年徒刑,2公司各罰600萬元及300萬元,但二審認為查無明確證據,逆轉改判2人與2家公司無罪及免罰,檢方提起上訴,今被最高法院駁回,呂青協夫婦和2家公司無罪免罰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呂青協與呂黃麗華於2011年至2014年間,向香港寶源公司購買工業用不可食動植物混合油、從澳洲購買飼料用牛油、向東群公司購買皮革用的皮碎油等管道,涉製成劣油供應給下游公司,並精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等產品在國內販售。北海油脂另外還製成食用豬油「味周精煉豬油」、「新萬香精煉豬油」等產品出口到香港。
一審台南地方法院認定呂青協夫婦被指涉刮取豬皮革的皮下油脂製成食用油部分無罪,但2人將混合油製成豬油有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各判刑4年半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2400多萬元,北海油脂與協慶2家公司各罰600萬元及300萬元。
不過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檢方無法證明呂青協夫婦購入飼料油製成製造食用豬油,或將自行進口的飼料油、牛油混混合製造食用豬油。至於呂青協夫婦購買的皮碎油,經鑑定確認是健康、無病豬隻的豬皮上油脂,符合法律規定。二審認為相關罪證不足,逆轉改判2人與2公司無罪免罰,最高院今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王怡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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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22
更新時間:19:18
北海油脂公司2014年爆出食品劣油案,但經鑑定,業者購買的皮碎油是健康、無病豬隻的豬皮上油脂。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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