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收千萬律師費幫通緝犯打官司 前法官涉洗錢50萬交保

出版時間 2019/12/27
黃呈熹涉洗錢遭北檢傳訊。呂志明攝
黃呈熹涉洗錢遭北檢傳訊。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潤寅350億元詐貸案,已陸續將潤寅千金楊宇晨等22嫌收押禁見,檢調日前查出夫妻檔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在全案爆發前,透過王音之的胞弟王振賢牽線,以千萬元的報酬,找上曾擔任法官的律師黃呈熹負責潤寅弊案善後工作,黃呈熹卻涉嫌幫助湮滅相關證據,今年10月被依違反《銀行法》諭令100萬元交保,事後檢方又查出黃呈熹明知楊文虎夫婦財產來源是犯罪所得,卻仍向2人收受千萬元「律師費」,認定他另涉犯新修訂的《洗錢防制法》,今再傳喚黃呈熹到案,訊後依洗錢罪諭令加保50萬元。

檢調查出,潤寅屬於紡紗業,為進出口貿易商,資本額3.29億元,主營產品為工業化纖,包括紡織用紗、工業用紗等,因潤寅從事貿易業逾25年,客戶來自世界各地,除國際輪胎大廠米其林、普利司通,也與多家上市上櫃公司長期業務往來,包括台塑集團旗下的福懋、台化、南亞等。
 
檢調查出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倆從2016年3月起,以不實應收帳款向王道、星展、台企等銀行詐貸超過350億元,不法金額僅次力霸掏空案的731億元。但在案件爆發前,夫妻倆在今年6月1日出境香港,疑畏罪潛逃,台北地檢署已於今年8月21日對兩人發布通緝,通緝時效20年。
 
黃呈熹曾擔任台北地院、高雄地院法官,審理過前立委邱毅的滋擾案,認為邱毅2004年間總統大選開票期間,違法聚眾到高雄地院抗議,一審時判邱毅1年6月徒刑。

檢調調查發現,楊文虎、王音之在全案爆發前,透過王音之的胞弟王振賢牽線,以高達8位數的報酬,找上曾擔任法官的律師黃呈熹負責潤寅弊案善後工作,並涉嫌湮滅相關證據,今年10月8日將他約談到案後,先以涉犯《銀行法》諭令100萬元交保。

當時黃呈熹交保離開時,記者問他發生什麼事,他即透露「我現在能有什麼話可說,我當庭也問檢座我那裡有洗錢?我只是律師費高了一點,所以他們覺得我洗錢,我也跟檢察官講,我收的本來就很高啊,這樣也能說我洗錢?」據悉,黃所收的律師費,竟然高達上千萬。

依照新修訂並公布施行的《洗錢防制法》規定,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如果知道收受客戶的財務是犯罪所得,卻仍收受時,就算收到的財務是公開市場上合理價格的交易,就像黃所說他拿的律師費,仍構成洗錢的行為。

檢察官認為黃呈熹一開始,早已知悉楊文虎夫婦的犯行,甚至還幫助他們湮滅相關證據,事後又收取高達千萬元的酬勞,已明顯涉犯《洗錢防制法》,今天上午再度將他約談到案,並諭令加保50萬元。(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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