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明年元旦再增2處科技執法!北市警交通大隊今表示,台北市辛亥隧道及市民高架道路自明年1月1日起,將開始科技執法系統,進行「速度管理」等違規項目,包括區間均速超過60公里、違規變換車道等項目將蒐證開罰,期望藉此有效遏阻違規情事發生,並提升交通安全及降低車禍事故發生,呼籲民眾駕駛能減速慢行以求平安。
交通大隊表示,辛亥隧道因道路較筆直,離峰或深夜時段時常接獲民眾反應有嚴重超速案件,基於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之目的,辛亥隧道為北市繼自強隧道後第2處運用科技執法進行「速度管理」的路段,以提升交通安全及事故防制效能。
依北市交工處公告辛亥隧道速限規定為時速50公里,警方將依現行規定,針對超速逾10公里以上之違規(即行車速度超過61公里以上者)實施取締。辛亥隧道沿線路段,警方也會針對跨越雙白線違規逕行舉證告發開單,避免車輛違規跨越雙白線發生車禍事故造成死傷,確保隧道內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
交通大隊指出,有關科技執法取締「違規超速」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市民高架科技執法部分,依據規定「市民高架道路」屬全日禁行大貨車(6.5噸以上)及一般機車行駛範圍,考量高架橋樑道路安全及事故防制,北市警局利用科技執法設備,針對「不依公告管制通行」及「行駛路肩」之違規車輛,自動執行舉證告發,以有效遏阻違規行為,並維護高架橋樑結構安全。
有關大貨車(6.5噸以上)及一般機車違規行駛市民高架道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2款規定,「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有關違規行駛路肩部分,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規定,「任意駛出邊線,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大隊強調,科技執法的主要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降低車禍發生造成死傷,同時可降低警員在該路段取締與執法風險,全時段執法特性亦可提升事故防制效能,呼籲駕駛人能減速慢行不違規,「遵守交通法規,錢包絕不吃虧」。(突發中心塗豐駿/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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