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龍姓貿易公司老闆與前妻育有1女,他將女兒視為掌上明珠還與讓她參與公司經營,甚至當女兒出嫁與夫婿另立門戶,他都幫著女婿向中國廠商詢價,提供重要的資訊,讓女兒、女婿順利談成生意。但龍男後來發現,養了30年的女兒竟然不是他的種,他不僅怨恨前妻,也將氣出在女兒身上,認為女兒上大學時騎的摩托車是公司的車子,還指控女兒竊取公司詢價的機密文件,因此提起《刑法》背信、違反《營業秘密法》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龍女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60多歲的龍姓男子,在大台北地區開設一家貿易公司,專門從事三角貿易,在中國大陸打下良好基業。30多年前,龍男與前妻結婚並生下1女,他將女兒視為掌上明珠、細心呵護,甚至栽培她參與公司的經營。2004年間,龍男與前妻離婚後再娶,龍女雖然與繼母的關係不睦,但龍男仍疼愛女兒。
幾年前,龍女嫁給1名外國商人,龍女丈夫在創業期間,因公司資源有限、人力不足,龍女想到父親在中國大陸的市場佔有一席之地,就與父親商量,請父親幫忙透過公司的人脈幫忙在大陸詢價、訪價,再將這些資料提供給她與丈夫合開的公司,龍男聽到女兒請他幫忙,二話不說,在最短時間完成詢價,讓女婿順利的完成交易。
但後來龍男父女親密關係起變化,因為龍女從母親那裡得知龍男並非他的生父,龍女因此在去年提告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今年初,法院根據龍女與龍男的DNA鑑定,確認2人並無血緣關係。
龍男得知養了30年的女兒竟然是別人的種,不僅怨前妻騙他,也將怒氣出在女兒身上,認為公司在中國詢價的資料是機密文件,女兒卻將這些機密文件EMAIL給她的丈夫,涉犯《刑法》背信以及違反《營業秘密法》,不僅如此,他還控告女兒侵占,因為女兒讀大學時代步的摩托車是公司的資產。
面對養育她30多年、卻沒有血緣關係的父親指控,龍女表示,丈夫的公司委託父親的公司進行詢價、訪價,他們有付服務費,她並沒有洩露公司的機密文件,至於摩托車,則是父親當年買給她的,她並無侵占的犯意。
檢察官調查後採信龍女的說詞,認為龍女並無背信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的犯意,因此將她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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