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立法委員丁守中2018年參選台北市長,以3567票敗給台北市長柯文哲。丁守中認為當時同時舉辦多項公投,使得投開票作業延宕,導致「邊投票、邊開票」亂象,甚至可能引發棄保效應,因此主張選舉不公,對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提出選舉無效之訴,但一審判丁敗訴,丁不服,上訴二審,高院今駁回上訴。因《選罷法》規定選舉訴訟為二審終結,丁守中敗訴確定。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丁守中上訴二審時指出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的違法理由,其一是公投併大選,導致北市有419個投票所的選舉人數超過中選會的1500人原則,北市選委會應增設投票所。第二是容許投票人於下午4點過後進到投票所投票。選務機關未禁止排隊民眾使用手機,也沒有禁止媒體報導,形成「邊投票、邊開票」的爭議,影響選舉結果。
高院認為丁守中應證明選務違失、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例如丁守中主張民眾邊排隊等候投票、邊使用手機,可能影響選舉結果,那麼丁守中須證明當時排隊的人都有使用手機,而且都有去看開票結果,否則法規沒限制選舉人在投開票所場外使用手機。且《選罷法》保障選民投票權利,中選會讓下午4點前排隊民眾投票,是依法保障選民投票權利,北市選委會也只是照辦,沒有違法。
至於最爭議的「邊投票、邊開票」部分,高院認為,實際上並非投開票所同時投票並開票,而是投完票立即開票,這是法律的規定,用意在於分散開票,才能防止移動選票的風險及選舉弊端,至於後續衍生出不同開票所的開票的時間有巨大的落差,若因時代演進產生不當結果,則有立法修正的必要,但仍難以認定選務機關違法。至於媒體報導開票進度,性質是否如禁止投票前10天的民調?高院認為,開票進度與民調不同,選務機關無法限制媒體為了民眾知的權利進行報導。
高院認為,北市選委會指出台北市的選舉權人與公投權人重疊率達97%,在選務人力、物力等考量下,讓大選與公投使用同一投票所,沒有違法,至於中選會雖有部分選務違失,包括公投案大幅增加,投票權人也大幅增加,影響投票時間,中選會卻僅依循2016年總統大選的規劃設置投票所數量,導致部分投開票所人數過多而讓投票時間過長,但該選務違失並不能證明影響選舉結果。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吳青蓉宣判後簡要說明判決理由,合議庭3名法官隨即轉身離開法庭,但丁守中仍坐在原位沉默不語,大約20秒後,庭務人員說:「宣判完畢請離開法庭。」丁才與律師走出法庭,他拿著一份講稿看了幾分鐘,然後神色凝重走出高院,他的支持者這時高喊:「丁守中加油!」丁受訪說:「在這邊,丁守中要講,丁守中的選舉訴訟已經結束了,但是台灣的民主還在掙扎,司法原來是民主法治、正義公理的最後一道防線,可是我們看到這最後一道防線也陷落了,對於判決結果,丁守中個人是小小的失落,但是對於台灣的未來,卻是大大的憂心。」
丁接著批評判決說:「去年投票日下午4點鐘以後,台北市有1303個投開票所還在大排長龍,佔台北市1563個投開票所的83.3%,大家一邊看著開票結果 一邊在投票,這樣的嚴重違憲違法、違反公平原則,成為國際媒體笑柄、笑談的荒謬選舉,竟然被高等法院予以最終的認可和支持,這樣來講,我們立的所有有關選舉罷免的法,都白立了,都不會判無效,我們不是沒有法,我們是沒有司法,從我個人這個案子看得更清楚,我們這樣封閉保守的司法系統,可能需要更深層次的改革,司法系統的自我設限,還有對於當權者的維護,會讓我們公益國家和法治國的抱負如夢幻泡影一樣,沒有辦法實現。」
丁不滿地說:「高等法院這樣的判決,等於告訴人們,當權者可以完全享受執政優勢,可以肆無忌憚操控選務,選務機關再怎麼樣的違法違憲,再怎麼樣的不公平、違反法律原理原則和行政程序,到最後都可以沒有責任,而且選舉結果都可以被認可,這就是台灣民主憲政最大危機,民主政治的基礎就是公平公正的選舉,沒有了公平公正的選舉,我為台灣的民主憲政深深擔憂,我也看到現在民主政治出現亂流,當權者恣意享受權力傲慢,逐步侵蝕民主法治和人權。」
然後丁的矛頭指向執政黨,他說:「中選會主委任命由最有政治性的李進勇來當,內政部主管政黨的次長竟然公然為蔡英文拉票,說大家不要投小黨,至於馬上就到的總統大選跟立委選舉,我呼籲全國民眾以我的案子為戒,大家要睜亮眼睛,更強有力的監督制衡甚至下架違法濫權的政府,這樣才能保障台灣的民主法治跟人權。我要感謝認真幫我辯護的律師們,他們就像丁守中一樣。對於民主法治從來沒有放棄,我們爭的不是個人,爭的是中華民國選舉的公平公正,丁守中的選舉官司到這邊結束了,但是台灣的民主還在掙扎,謝謝大家。」
臉書《丁守中粉絲團》也在高院宣判後,隨即PO文回應高院判決,指出「丁守中的選舉訴訟結束了,台灣的民主卻還在掙扎」,對於高院判決結果,「丁守中小小失落,但是對台灣未來,丁守中大大憂心」,認為大家一邊看開票、一邊投票,這種完全違憲違法、違反公平原則,被國際視為荒謬笑談的選舉,竟會得到法院最終的認可和支持,凸顯出「保守、封閉的司法系統,需要更深層次的改革」,也等於告訴人們:當權者可以想盡執政的優勢,可以肆無忌憚操縱選務,但是沒有了公平公正的選舉,「台灣未來還有真正的民主嗎?」
丁守中於2018年九合一大選開票後,以3254票敗給台北市長柯文哲,丁守中認為選舉不公,先聲請重新驗票,再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不料,驗票結果出爐,丁、柯差距不減反增,從3254票擴大到3567票。
選舉無效之訴一審經歷五個多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邊投票、邊開票」選務上也許有瑕疵,但不構成違法。另外從丁守中律師團主張的種種違法行為來看,法院統計後只有58張選票有問題,但丁守中與柯文哲差了3567票,無法翻盤。
丁守中上訴高院,言詞辯論時表示:「我對選舉勝敗早已放下,要爭的是民主選舉過程的程序與實體正義。」並強調,中選會與北市選委會嚴重違法失職,光是台北市共1563個投票所,有1303個投票所,過八成到了晚間7點47分還在投票。他認為,群眾邊排隊投票,邊看手機開票的行為,更是荒謬。
丁守中更要求法官注意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的發言,卓於10月25日指出,柯文哲如果沒有民進黨會落選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民進黨支持者不願讓國民黨重回北市府,所以自動移動選票。二是,去年因為讓投票時間延長,很多投票人是邊看開票邊投票,他們也在那個時候改變投票行為。」
由於《選罷法》規定選舉無效訴訟二級二審,讓高院審判成為終局之戰,也宣告丁守中敗訴確定。(王怡蓁、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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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01
更新時間 16:14(新增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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