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毒來台被逮 丹麥毒販判刑9年遣返坐牢

出版時間 2019/12/12
調查局人員協助遣返丹麥籍男子Jense(戴黑帽者)回母國執行殘刑。法務部提供
調查局人員協助遣返丹麥籍男子Jense(戴黑帽者)回母國執行殘刑。法務部提供

丹麥籍的男子Jensen Carl Erik Lindblad於2015年從泰國來台時,夾帶重達1公斤的毒品海洛英被海關查獲,被依運輸一級毒品罪重判9年定讞,他服刑至今還有殘刑4年多,向法務部申請遣送回丹麥服刑獲准,因此桃園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協助將Jensen送往桃園機場,交由丹麥警官,帶回丹麥服刑,完成人犯移交程序,法務部指出,這是台灣與丹麥首度人犯移交案例。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台灣今年7月由法務部長蔡清祥、外交部長吳釗燮等人與丹麥商務辦事處處長倪安升簽訂「駐丹麥代表處與丹麥商務辦事處移交受刑人協議」,在受刑人表達意願,提出申請後,讓受刑人能返回母國執行刑罰,而本案例的Jensen今年提出申請後,丹麥法院也尊重我國法院判決,作出有期徒刑9年的轉刑裁定。
 
法務部收到丹麥法院的裁定後,就召開「跨國移交受刑人審議小組」審議,准許Jensen的聲請,因此法務部、桃園地檢署、調查局等單位與丹麥商辦處討論後,丹麥警方今天派員來桃園機場接收人犯回國執行。
 
法務部指出,至今我國已經移交7名德籍受刑人、1名英籍受刑人、1名丹麥籍受刑人分別返回德國、英國及丹麥。(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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