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列為毒品列管人口的江姓男子,今年初騎車停在高雄市一處路口,被警方攔下盤查。經送檢其尿液,呈現安非他命的陽性反應,認定江男「毒駕」行為,開罰9萬、吊扣駕照1年,並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江男不服判決,以「當時未騎車,只是在滑手機」為由,連續上訴橋頭地院以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但法官不買帳,認定江男在警訊筆錄坦承被逮前曾在友人家吸毒菸,研判有毒駕行徑,加上尿液檢驗結果,駁回江男上訴定讞。
高雄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警員於今年1月23日下午1時20分,見江男(28歲)站在岡山、校前路口,停車東張西望,行跡可疑,趨前盤查。壽天派出所所長莊顯郎表示,當時江男機車就停在身旁,雖然沒發動,但警方在他身上搜出安非他命。江男雖辯稱毒品不是他的,但還是將他帶回警局驗尿,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加上江男在筆錄時坦承騎機車到該處,所以才依法告發毒駕。
警方認為江男有「毒駕」行為,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35條規定開單告發。高市府交通局做出對江男處以9萬元罰款、吊扣駕照1年,並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裁罰。
江男對裁罰結果不服,先後對橋頭地院以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以當時他並未騎車,沒駕車行為,也未試圖移動車輛, 只是站在路邊滑手機,警方隨機盤查才認定他有駕車 ,訴請撤銷原處分。
法官認為,江男在警訊筆錄時,坦承被警方逮捕前1天曾在楠梓區張姓友人家施用含有安非他命的香菸,被警方查獲當日也供述是騎著父親的機車去找友人,騎車行為屬實,加上尿液檢驗結果呈陽性吸毒反應,因此駁回江男撤銷原處分的申請,全案定讞。江男得乖乖繳9萬元罰款、乖乖地上交通安全講習課程,駕照被扣1年,得不償失。(石秀華、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江姓男子吸毒後騎車上路,被警方攔檢開單種罰9萬、扣駕照1年,2次抗告連法官也不買帳。示意圖
高雄市岡山分局攔檢江姓男子,採集尿液發現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後,開單告發。資料照片
警方在岡山路和校前路口攔下江男。陳宏瑞攝
江男被警方當街攔下查獲毒品,採尿呈陽性反應,有毒駕行為受罰。陳宏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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