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曾任職中醫師的黃姓男子去年氣憤年邁病父不聽他的口令半蹲,在家涉拿鐵鎚連續重敲父親全身,黃父頭臉慘遭虐打出50多處直線條狀撕裂、挫裂等傷勢,送醫不治,黃男到案起初辯稱父親自撞桌角、又改稱父親與他爭搶鐵鎚而誤擊,一審批他逆倫狡辯但罪不及死,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院二審今仍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高院判決理由指出,黃男辯護律師雖指稱,黃男沒承認持鐵鎚毆打父親頭部,但黃男已在檢方偵查中自白,且鐵鎚上的血跡驗出黃父DNA,因此仍認定黃男用鐵鎚對父親施暴、存有不確定的殺人故意,行兇時也沒受疾病影響,以致辨識自己行為違法或欠缺依自己辨識而行為的能力,有所欠缺或顯著降低。
高院同樣批黃男僅因跟父親口角衝突,就罔顧孝道、違逆倫常,造成父親生命消逝、母親承受失去至親的悲痛,但高院也同樣認定黃男犯行「尚無處以極刑之必要」,所以維持一審判決。黃男在押時因顱內出血獲准交保治療,今沒出庭聆判。
判決指出,黃男(43歲)原任中醫師,後因病暫停執業,和母親同住一起照顧因車禍而腦部受創的68歲父親。2018年10月14日上午,黃母出門去念佛經沒多久,黃男打119宣稱父親在家自撞桌角重傷,黃父被送抵醫院前已無呼吸心跳,急救仍不治,醫護人員驚見黃父頭臉有許多切割狀傷口與大面積撕裂傷,通報檢警處理。
檢警相驗發現黃父整個頭部有30多處直線條狀撕裂傷與大面積重疊的挫傷,另外,眼、眉、顴與下顎等處共有20多道撕裂傷,左唇甚至有一處傷口貫穿到嘴裡,檢警到黃家採證,更發現客廳天花板、牆壁與櫥櫃都有噴濺血跡,並找到一把染血的木柄鐵鎚,同時驗出黃男與父親的DNA,懷疑他弒父,當場逮捕他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黃男起初推稱跟父親溝通不佳,確曾踢打父親體罰,不過本案他沒對父親施暴,他回家發現父親流血倒地,趕緊報警送醫。但檢警掌握的跡證明確,黃男改稱父親忘東忘西,事發時不肯聽他口令半蹲,他一時生氣拿鐵鎚嚇唬父親、用木柄敲父親手腳,卻在父親爭搶鐵鎚時誤擊父親頭臉,「血有噴出來」,他否認意圖殺人。
檢方不採信黃男辯詞,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一審認為黃父遺體頭臉傷勢顯示,不可能只是爭搶一把鐵鎚就就敲得如此嚴重,何況黃父手腳全身也有多處傷勢,且黃男曾行醫3年,明知父親腦部在車禍後曾動過2次手術、十分脆弱,竟還拿鐵鎚用力敲擊父親頭部,顯有打死父親也無所謂的不確定殺人故意。
至於黃母指稱兒子疑似患有躁鬱症、個性追求完美,遇事不如意就容易發怒,辯護律師也稱黃男中風後精神狀況不佳、黃父死因可能跟自身健康不好有關等理由,請求減刑。一審指鑑定確認黃男本案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黃父是因頭臉傷勢出血,引發腦震盪嘔吐吸入呼吸道,死於出血性休克與呼吸衰竭,跟本身健康狀況無關。
一審認定黃男本案並非不堪長期遭父親虐待而行兇,純因父子口角、黃父不願再被兒子體罰,黃男就罔顧孝道、逆倫施暴,且到案反覆其詞,考量黃男手段雖殘忍,讓母親承受無可彌補的傷痛,但他用鐵鎚側面與木柄敲打,沒以鐵質鎚身尖端或鎚端攻擊,「仍有所節制」,加上沒前科、罪不及死,因此僅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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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0:07
更新時間:15:30(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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