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工未穿救生衣墜海亡 船主、船長判拘役50天

出版時間 2019/11/29
漁工落海溺斃,法院認為與未穿救生衣有因果關係,船長及船主均涉過失致死罪嫌。蔡進男攝
漁工落海溺斃,法院認為與未穿救生衣有因果關係,船長及船主均涉過失致死罪嫌。蔡進男攝

日前一名中國籍李姓漁工出海作業時,被網繩纏腳落海,隔天被尋獲時已氣絕多時,法院、勞動部調查,與李男未穿救生衣有因果關係,而船主及船長未要求漁工穿救生衣,有指揮、監督上疏失,涉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分別判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均緩刑2年。
 
判決指出,基隆籍涉案漁船去年7月20日從八斗子漁港出海,隔天晚上,進行起網作業時,李男腳不慎被網繩纏住摔落海中,陳姓船長發現後,先自行在現場來回搜尋約1個半小時未果後,通報基隆漁業電台求援,海巡署基隆海巡隊趕往協尋,事隔約5個小時,直到隔天凌晨李男遺體才被友船發現,但已氣絕身亡。
 
船長坦承溺斃漁工沒有穿著救生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調查,認為漁工係因沒有穿生衣才會溺斃的,漁船上雖有配置救生衣,但是船方並未訓練要求船員在作業時,必需穿著救生衣,船長及船主在指揮、監督及教育上,均有不當及疏失,涉過失致死罪嫌。
 
船長、船主坦承不懂法律,已與漁工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調查船長輕忽海上風險,依慣例便宜行事,沒要求船員穿救生衣,與李男溺斃有因果關係,惟考量雙方和解,兩被告態度良好,各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