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服務處前主任張書維遭2名電視台女記者指控,今年2月邀請她們參加春酒聯誼午宴,結束後到KTV續攤,張男竟在包廂內對1名女記者襲胸,歡唱結束還藉口酒醉,要另名女記者和他去摩鐵,女記者打算上完廁所就離開,張卻意圖對她性侵,她抵抗後才趁隙逃離。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張男。
檢方起訴指出,時任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服務處主任的張書維(48歲),今年2月22日邀請一名女記者(A女)參加春酒聯誼午宴,A女找另名女同事(B女)一起前往,春酒宴後3人再到西門町錢櫃KTV續攤,但張跟B女合唱時竟摸她左胸,B女推開他說:「主任,不要這樣!」張仍不罷手,往下摸向腰部,甚至掀起她短裙,對大腿、臀部伸鹹豬手,B女制止後連忙走開。
B女脫困後,張男改變目標坐到A女身旁,用左手肘頂她右胸,然後摟住背部再摸左胸,A女驚嚇躲閃但張男沒打算停手,B女見狀連忙找張男敬酒,幫助A女脫身,A女連忙躲進廁所裡。
之後,B女的朋友來接她,她先行離開,A女也想走人,於是先連絡張男友人,請對方來照料喝茫的張男,但對方說無法前來,反而拜託A女幫張男叫計程車,A女只好勉為其難與張男同搭小黃,要送他回新莊某里長辦公室。
但張男在計程車車內一直盧A女送他摩鐵休息,還說送到後,A女就可回家。A女拗不過,只好送張男進摩鐵,但她在KTV喝了酒而有尿意,因此打算扶張男進房間後,順便上個廁所就趕緊離開。
但A女走出廁所,張男卻把她推倒在床上,拉下她上衣領口強行吻胸,還大力扯下A女上衣、衛生衣褲,還用下體不斷撞擊A女私處,A女備受驚嚇大聲哭喊:「不要,我生理期來,你不要這樣!」並且極力躲閃。
張男見狀一度停止並道歉,但見她情緒較平穩後,又起淫念,用手將A女的頭往自己的下體強壓,然後再把A女推到床上,用下體撞擊A女私處,A女不停抵抗並趁隙穿衣逃離,事後曾向蔡姓友人哭訴,隔天則向洪姓主管投訴,也和B女報警處理。
全案爆發時,《蘋果新聞網》當時透過管道聯絡A女,她說自己就像鈕承澤性侵案中的被害人;遭指控的張書維則對外喊冤,宣稱遭設局,更反控兩女涉嫌誣告,但張男隨即被李鴻鈞開除。
新北地檢署偵查時,張男否認性侵未遂、強制猥褻,辯稱是A女對他示好,才在摩鐵脫掉A女衣物做一些親密動作,不過,檢察官考量2名女記者指控歷歷,又有A女友人、2女的主管證稱曾聽她們哭訴此事,因此今依性侵未遂、強制猥褻罪將張書維起訴,至於張男控告2女涉嫌誣告部分,則不起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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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14:26
更新:17:45(檢方起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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