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文化局陽光帥哥陳姓前科長涉嫌貪污8萬,訊後20萬交保,同事大多認為不可能。資料照
(更新:新增陳姓科長回應)
台南市文化局陳姓科長,之前任職嘉義市文化局科長期間,辦理明華園來嘉義市演出相關業務,被檢舉涉嫌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向嘉義市政府詐取8萬元,昨天檢調搜索陳男住處及黃姓夫妻所開設公司,訊後陳男以20萬元交保,黃姓夫妻各以5萬元交保。
陳姓科長已在兩年前請調台南市文化局,下午接受電訪回應表示,因為本案造成機關與同仁不便與困擾,深表歉意,也感到無奈。因案情偵辦中,現靜待司法調查。
嘉義地檢署接獲嘉義市調查站情資,指現任職台南市政府的陳姓科長,涉嫌在2年前,在嘉義市文化局科長任內,辦理明華園到嘉義市表演業務,當時一筆8萬元直播費用,事後查證並未直播,遭檢舉,陳男涉嫌和黃姓夫婦,以偽造文書方式,開立收據。檢方表示,是市府業務與明華園無關,不用詢問明華園。
檢調判斷,陳男涉嫌向嘉義市政府詐領8萬元活動費後,將該8萬元活動費,轉交給由黃姓夫妻所開設的公司。檢察官陳靜慧訊問陳男、黃男及林女夫婦後,認為他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等犯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令陳男以20萬元交保;黃姓夫妻各以5萬元交保。
對於陳男涉案,嘉義市他以前同事大表驚訝,研判應是疏失造成,陳男父親以前是政府一級主管退休,以陳男的品性和他的家境不必為了8萬元犯法,斷送大好前途。(徐彩媚/嘉義報導)
發稿時間 1245
更新時間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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