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下匯兌金流達120億 再押1嫌

出版時間 2019/11/14
檢調是在主嫌之一吳妻娘家查獲2.4億現金。資料照
檢調是在主嫌之一吳妻娘家查獲2.4億現金。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今年8月破獲重大地下匯兌案,除查扣現金2.4億元,逮捕涉案台商吳承霖、陳玟叡夫妻,以及涉案的黃姓、孫姓女子與劉姓男子共5人現已收押外。之前查出違法匯兌金額約80億元,經檢調進一步清查,違法匯兌金額高達120億。檢調繼續追查案情,本月12日趁另一涉案人彭姓男子從中國入境時立即逮捕,訊後聲押獲准。
 
檢調追查,以吳承霖(45歲)、黃文鴻(40歲)為主嫌的地下匯兌集團,兩人分工,由吳處理中南部客戶,黃則負責北台灣市場;檢警清查帳冊更發現,該集團的客戶不僅是台商,還有律師、民意代表等橫跨政、法及商界等各行各業人士,而且集團成員多人。
 
不過,主嫌之一黃文鴻之前在台北落網,聲請羈押時,因逮捕程序不合法,遭法院釋回,檢方再聲押,黃嫌已逃逸無蹤,現被通緝中。
 
檢調持續追查涉案人,檢察官12日,再次指揮臺南市調處,趁涉嫌人彭晟峯(41歲)從中國返台,抵達桃園機場時,立即將他拘提到案。
 
檢調指出,彭男與吳姓夫妻等人,共同自前年12月間起,分別在台北市及嘉義市等處,從事人民幣兌換新臺幣、新臺幣兌換人民幣之匯兌業務,並由吳姓夫妻將營運所得藏放於嘉義縣大埔山區,截至目前為止,涉違法匯兌共計收取、支付金額高達新臺幣120餘億元。
 
檢察官陳靜慧經訊問被告彭男後,認其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等犯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已獲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徐彩媚/嘉義報導)         
 

地下匯兌主嫌之一吳承霖,已遭收押禁見。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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