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結束! 北市警今起強力取締人行道障礙物

出版時間 2019/11/11
北市警取締占用標線型人行道障礙物。警方提供
北市警取締占用標線型人行道障礙物。警方提供

台北市警局維護「標線型人行道」行人行走安危,自上月(10月)29日起,針對占用人行道及巷弄道路的移動式障礙物(如花盆、桌椅、紙箱),宣導民眾自行移除,宣導期結束,今天開始,將會同環保局強力取締占用標線型人行道的堆積物主。

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2項規定:「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

經統計,自上月第1階段宣導期間,警方動用警力1073人,結合里長加強宣導,提升民眾守法意識;今天開凌晨開始第2階段取締清除,截至中午11時止,合計取締清除移動式障礙物32件。警方強調,強力執法目的在於確保用路人安全及淨化市容,呼籲民眾遵守相關規範。(突發中心江孟謙/台北報導)

宣導期結束,今天已取締數十件。警方提供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