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沒收制恐侵犯人權 司法院持不同意見

出版時間 2019/11/11
司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司法院外觀。資料照片

雖然法務部和許多基層檢察官力挺毒品案修法擴大沒收機制,但司法院卻抱持不同意見,司法院出具意見書認為,若有人販賣一級毒品海洛英只賺500元,卻同時被檢警扣到50萬元,只要被告無法說明合理來源又沒其他收入,就能予以沒收,是否妥適,應該再商榷,司法院並指,此修法應該考量公共利益與人權保障的均衡維護,如果真的要修法,是否應提高沒收門檻,避免發生過度侵害人民財產權的爭議。
 
司法院意見書提到,雖然針對毒品案的擴大沒收修法草案是參考《洗錢防制法》和德國刑法,但《洗錢防制法》中有明定是要以集團性或習性犯罪來限縮沒收的範圍,但政院版的擴大沒收並未設定這樣的要件,只有針對相關物品的持有人是毒品犯罪,且有事實證明被查扣到的錢是其他違法行為就能沒收。
 
司法院認為,現行的擴大沒收版本門檻低,因此希望要再衡酌是否妥適,另外,司法院指,《刑法》的沒收制度並沒有關於擴大沒收的規定,如果一再的用特別法增訂此規定,是否可能產生架空《刑法》原本的立法設計,使得刑事沒收體系有紊亂的疑慮?因此希望能再斟酌修法。(吳珮如/台北報導)

【更多精彩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 粉絲團】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