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屋偷竊還性侵 惡狼逍遙17年難逃法網

出版時間 2019/11/09
高姓男子闖屋偷竊還性侵屋內女子。示意圖
高姓男子闖屋偷竊還性侵屋內女子。示意圖

新北市高姓男子2000年涉嫌闖入五股區一間民宅偷竊,見屋內只有一名妙齡女子,竟起淫念持刀抵住她性侵得逞,並搶走女子身上現金逃逸。高男犯下重罪卻逍遙多時,直到2017年再犯竊盜等案件落網,警方比對DNA發現他涉嫌當年的性侵、強盜案,新北地檢署偵辦後,今依強盜強制性交罪起訴高男,並痛批他造成被害人終生痛苦,請求法院重判。
 
起訴指出,有毒品、竊盜等多項前科的高姓男子(另案服刑中)於2000年7月間深夜,闖入新北市五股區一間民宅,先偷了屋內一個約有1000元現金的存錢筒,接著搜刮其他財物時,發現屋內只有一名妙齡女子,竟隨即拿出刀子抵住她的脖子,喝令她不得反抗、尖叫,再拿枕頭悶住她臉部之後性侵得逞,並要求女子再交出皮包內約900元現金後逃逸。
 
高男犯案後10多年來一直逍遙法外,直到2017年他又犯下竊盜等案,警方比對DNA發現和當年性侵案採到精液DNA相符,高男也坦承當年闖屋偷竊還性侵屋內女子並搶錢等犯行。
 
檢方認為,高男為滿足個人獸慾而性侵被害人,造成她終生痛苦,嚴重影響她的人生,不應輕縱,因此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並請法院重判。(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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