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謝亞軒2018年與友人黃佑呈無照開車在北市南京東路競速,謝男失控衝進人行道,撞死正在做資源回收的黃姓夫妻與路過謝姓保全。民事部分,謝男先前提出願賠償每人500萬元,日前已和謝姓保全家屬達成和解,今開庭時,謝母帶200萬元現金希望和黃姓夫妻子女談和解,但黃家律師以未被授權為由拒收。法官擔心謝母身懷鉅款,開庭後還特別請警察護送謝母回家。
此案發生在2018年10月11日下午5時許,無照的謝男(22歲,在押)與黃男(22歲,在押),在北市南京東路四段競速,開車在前的黃男急煞閃避一輛機車,謝男在後重踩煞車失控,高速向右衝進人行道,撞死正在做資源回收的黃姓夫妻與路過的謝姓男保全員。刑事部分,二審日前依公共危險罪各判謝男12年、黃男6年徒刑。可上訴。
民事部分,謝男先前出庭提出願賠每位死者家屬500萬元,也已當庭給付100萬元現金給謝姓保全家屬和解,北院今審理黃姓夫妻子女提告求償3000餘萬元部分,謝母帶200萬元現金到庭,表達願賠黃家1000萬元和解,但黃家律師拒絕收下200萬元,表示要回去問當事人,且沒被授權收錢。
法官向謝男母子確認,賠償金除了強制險理賠200萬元、犯保補償金100萬餘元,還有今天帶來的200萬元,其他賠償金打算如何支付,謝男說:「我還沒有辦法確認,我官司還在打,以後出獄會工作償還。」謝母則說,這段期間如果有賺到錢,會先幫兒子還錢。
庭訊最後,法官諭知12月4日下午再度開庭審理,除了請法警護送身懷巨款的謝母離開法庭,並聯繫管區警員確保謝母平安到家,法官還提醒謝母:「這麼多記者在看,不要一出去又出事,妳中間不要去別的地方,一出去就直接回家,下次不要再帶現金來法院,現在都用台支,妳如果要和解,下次帶台支。」
謝母等待警方派人來法院護鈔時,受訪說目前準備先賠給3名被害人家屬的300萬元,是家人東湊西湊花了1年時間四處籌來,只能盡力賠給人家。(梁雅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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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7:43
更新時間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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