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監製改與導演同名開咖啡店 卻因勞資糾紛挨告

出版時間 2019/11/02
咖啡廳老闆娘與葉姓員工發生勞資糾紛。示意圖
咖啡廳老闆娘與葉姓員工發生勞資糾紛。示意圖

華娛電影公司監製陳禹如在《我的少女時代》電影爆紅後改名陳玉珊(與《我的少女時代》導演同名),並在北市經營一間咖啡廳,不料與咖啡廳葉姓員工發生勞資糾紛,葉男認為陳女偽造薪資條,怒告偽造文書,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罪證不足,將她不起訴。而雙方發生糾紛時,葉男在臉書PO出事件經過供網友評理,其中4名網友留言指責陳女假借拍電影做壞事,結果反遭陳女提告妨害名譽,但北檢認為,4名網友用字譴詞雖尖酸刻薄,但這個事件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認為4人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將4人一併不起訴。

這名葉姓男子曾向《壹週刊》爆料,指稱自己遭到參與國片《目擊者》、周星馳電影《美人魚》製作的「陳玉珊」積欠不少酬勞,他說,他透過人力銀行到陳女經營的咖啡廳應徵廚師,當時沒錢租屋,陳女好心要他搬進咖啡廳地下室。

葉男指控當時陳女開價每月2萬1000元聘僱他,事後不僅積欠酬勞,他有時代墊給廠商的費用也沒下文,事後他還發現對方偽造薪資條,因此決定對陳女提出偽造文書告訴。

葉男同時將自己的遭遇寫成文字,PO在自己的臉書,臉友見到後紛紛留言替葉男加油打氣,但也有人認為陳女太不應該,用了比較情緒性的字眼指責她,陳女見到留言,認為名譽受辱,對其中4名網友提出告訴。

就葉男提告的部分,台北地檢署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陳女偽造葉男的薪資條,因此將她不起訴;至於陳女對4名網友提告的部分,檢察官認為網友評論的事可受公評,雖然用字過於尖酸刻薄,但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也處分不起訴。

然而這個事件最倒楣的還是《我的少女時代》導演陳玉珊,她因為同名之累,今年5月7日特別在臉書貼文「如果可以我天真的請託未來媒體下標以及內文能幫忙說一下,此陳玉珊非「我的少女時代導演陳玉珊」的話,就太感激了‧‧‧最後希望大家都可以誠實善良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因為自己的行為連累其他電影從業人員或這個產業的聲譽。」(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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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王大陸(左起)、導演陳玉珊先前接受《蘋果新聞網》專訪。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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