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4日,1名日籍男藝人3個月大女兒因為傷重送往醫院急救,醫師懷疑可能長期受虐,立即通報檢警、社工介入調查,4天後的父親節,女嬰傷重不治,而男藝人也被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這名男藝人相當疼愛他的女兒,卻因右手有多項舊疾導致右手掌握不便,才會在照顧女兒時發生意外,讓女兒從沙發滾落到地板上,最後考量他坦承犯行,以涉犯過失致死罪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5萬元給國庫,檢察官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這名日籍男藝人來台16年,原本是電視台節目的外籍來賓班底,因談話有趣,成了通告藝人,也參與戲劇演出,但沒有代表作。6年前娶了台灣籍的孫姓女子為妻,去年4月16日生下寶貝女兒,兩夫婦疼愛女兒有加,平時都是輪流照顧,男藝人曾多次在臉書曬娃,還繪製漫畫版的嬰兒按摩圖,奶爸形象贏得粉絲讚許。
沒想到去年8月4日,他抱著已昏迷的3個月大女兒送萬芳醫院就醫時,醫師發現女嬰臉部瘀傷、顱骨骨折、腦部水腫等新舊傷,懷疑可能長期受虐,立即依規定通報檢警、社工介入調查,沒想到送醫搶救第4天,女嬰仍因傷勢惡化不幸往生,男藝人也因此被依傷害致死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將他限制出境出海。
為了釐清小女嬰是否真的遭虐致死,北檢展開調查,從相關證人的證詞發現,男藝人平時相當疼愛這個女兒,另外調查女嬰的保險記錄,也沒有發現任何異狀,檢警也將他採尿送驗,檢驗項目包括鴉片類、安非他命類、搖頭丸、大麻及愷他命,結果均呈現陰性反應,表示他並沒有吸毒。
不過檢察官調閱他的就醫記錄,發現他患有右手大姆指關節外傷性及退化性關節炎、右手大姆指板機指及肌腱炎,曾於2018年5月7日前往北市中心綜合醫院接受韌帶鬆解手術,也因為這個舊疾,讓他右手施力掌握不便。
檢察官還查出,他不是第一次摔傷自己的寶貝女兒,去年5月底至6月初的某日凌晨3點左右,因為女兒夜間哭鬧,他起床準備幫女兒換尿布時,因為室內昏暗,且右手施力掌握不便,在將女兒放在客廳的沙發過程中沒有抱好,讓女兒從沙發滾到地板,導致其頭枕部著地受到疑似硬腦膜下出血的傷害。
去年8月4日晚間6點40左右,他又抱著女兒要去拿毛巾幫女兒擦口水,當時他僅以左手抱著她又沒有抱緊,女兒突然癱軟向後傾倒,他怕女兒摔下去撞到桌子,竟然用力以左手將女兒撈起,造成女兒臉部猛力撞擊他的左肩,造成臉部雙眼眉間瘀血傷害。
女兒因為撞傷在哭鬧,男藝人安撫後,再度用左手抱著她去沖泡牛奶,當時女兒因為頭部疼痛四肢掙扎推擠,他為了避免女兒跌落,再次用力用手將女兒撈起,造成女兒二度撞擊他肩膀,由於2次撞擊傷及硬腦膜因而陷入昏迷,在送醫急救4天後,因為硬腦膜下血腫、視網膜與視神經出血及腦髓腫脹壞死軟化等原因死亡。
對於檢察官調查的結果,男藝人坦承不諱,檢察官認為他涉犯過失致死罪,並考量他平時悉心照顧女兒,因為右手大姆指的疾病導致右手施力掌握不便,造成這個過失,且犯後坦承犯行,又相當懊悔與自責,因此將他緩起訴1年,但他須在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內繳交5萬元給國庫。
檢察官還依照職權,將緩起訴送高檢署再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調查完備,駁回再議,全案確定。(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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