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陽明山前年7月發生水泥車煞車失靈沿仰德大道俯衝撞毀22輛汽機車、造成4死8傷的重大車禍,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肇事水泥車手煞車系統已被拆除13年卻能通過驗車,循線追查發現全台多間代驗廠涉嫌長期收賄,以選手車冒驗的舞弊情事,檢廉調10月30日發動搜索、約談,將3家代驗廠業者包括維邦負責人呂佾儐、鴻湧負責人黃宏木、特威力負責人紀君宏以及代驗黃牛吳國誠,依涉犯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等罪聲押,士林地院連夜開庭,認定4人犯嫌重大,有逃亡串證可能,今晨裁定4人羈押禁見。
士院公布的裁定理由書指出,呂佾儐、黃宏木、紀君宏犯行破壞監理車業務公信甚鉅,涉嫌收賄罪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3人已坦承部分犯行,另有車主指述、監聽譯文、檢驗紀錄等事證,認定犯罪嫌疑重大,且3人涉犯可處10年徒刑起跳、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的重罪,又曾經有手動更改電腦檢測結果的舉動,再加上全案尚有廠商人員未到案,認定3人有湮滅、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認定有羈押禁見必要。
至於代驗黃牛吳國誠,法官考量他涉嫌行賄罪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雖他也坦承部分犯行,但關於仲介不合格車輛車主至代驗廠的過程,吳國誠陳述與監聽譯文有所不符,且代替不合格車輛檢驗的「選手車」流向目前尚待釐清,另有委託他仲介的不合格車輛車主尚未到案,而吳國誠在陽明山車禍事件發生後曾聯繫共同被告討論,並對相關「選手車」做處理,因此認定他有湮滅、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有羈押必要,也裁定羈押禁見。
全案源於檢方調查陽明山大車禍案,發現車主陳美蘭疑似透過驗車黃牛,以每次6萬至8萬元代價行賄3家代驗廠,由代驗廠以4輛車況正常的「選手車」代為檢驗取得相關數據,才使得車齡40年、手煞車已拆除13年的肇事水泥車可以每次都通過檢驗。
據了解,泵浦車車齡10年以上,每年要驗車3次,每次600元,而驗車黃牛疑每車每次收6萬元至8萬元,向車主保證能順利通過驗車。專案人員透露,代檢廠受監理機關委託執行汽車檢驗業務,依法屬「委託公務員」,若收受驗車黃牛居中賄賂,驗車時明知車輛規格、檢驗數值不符規定仍放水護航,恐構成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等罪嫌。
檢調廉日前動員共180人搜索全台各地代驗廠共23處,帶回數十名犯罪嫌疑人漏夜偵訊,除呂佾儐、黃宏木、紀君宏、吳國誠4人聲押,其他12名嫌犯各以1萬到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陳美蘭等18人則獲無保請回。檢方強調,涉案代驗廠和黃牛共竄改26輛老舊泵浦車檢驗數據,扣除在仰德大道肇事的車輛後,還有25輛不合格泵浦車在路上趴趴走,形同不定時炸彈。(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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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9:30
更新時間:18:54(新增裁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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