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長盧玉棟遭屏東地院判決當選無效。資料照片
恆春鎮長盧玉棟在去年九合一選舉尋求連任成功,但選舉過程因其邱姓樁腳涉嫌賄選買票,遭屏東地檢署偵辦後以違反選罷法第99條投票交付賄賂罪嫌起訴,盧雖未被刑事起訴,但屏檢對盧以民事當選無效提起訴訟,屏東地院今天判決盧玉棟當選無效。
「我當然要上訴」,盧玉棟對判決結果表示,他沒賄選,審判過程他有委託律師代為出庭答辯,沒想到是這樣結果。但是「清者自清,公道自在人心」。
此件當選無效案,除了屏檢提起外,當時盧的競選對手張榮志也提當選無效之訴,兩案併於今天同步宣判。
屏東地檢署對盧的邱姓樁腳以賄選起訴一案,起訴書指出,邱男涉嫌於去年11月23日上午10時多,在邱於恆春鎮上所經營的雜貨鋪內,交付800元給吳姓民眾(此部分緩起訴),請吳投票給盧,盧也允諾收受賄款。(陳宏銘/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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