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爆發324群眾佔領行政院行動,在政院驅離中受傷的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台北市警局賠償每人40萬餘元。其中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已獲賠30萬元確定,台北地院今再判台北市警局應國賠周倪安等10人各10萬至20萬元不等,合計111萬餘元。可上訴。
周倪安等4名原告今到庭聽判後受訪表示,經過5年半時間,受害者對當時場景都還歷歷在目,當時警察用刀利尖銳欄杆圍住人民,這些都是不法的,即便是現在的香港,都看不到有刀刃圍著人民,相信今天的判決,只是象徵性的、遲來的轉型正義,希望未來員警值勤可依法執行,讓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來對自己的民主、人權有捍衛權力。北市府副發言人黃瀞瑩則回應:「北市府尊重法院判決,將在收到判決書、充分理解判決理由後再做決定。」
全案起因於太陽花學運時期,當年3月17日立委張慶忠僅花30秒將服貿協議送出委員會,引爆「318佔領立法院」,後來民眾不滿政府冷漠以對,又爆發「323佔領行政院」,直至4月10日學運領袖及成員從立院退場後,警方驅離公投盟,又引發「411包圍中正一分局」事件。
參與太陽花學運抗爭的群眾陸續遭檢警偵辦起訴,其中,323攻佔政院是被起訴人數最多的場次。檢方第1波起訴93人,第2波追加起訴39人,總計132人,但後來蔡英文政府執政後,對第1波87人及第2波39人總計126人撤告,另21人則因涉犯非告訴乃論罪而無法撤回告訴,最後其中11人被台北地院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目前全案上訴高院審理中。
而全案首位提國賠的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在警方驅離群眾時被打得頭破血流,她聲請國家賠償,法院判台北市警局須賠30萬元,台北市警局放棄上訴,全案確定後,同樣在政院驅離中受傷的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提告求國賠。
台北地院認為,周倪安等就算無拍攝到被警察攻擊受傷過程,但受傷勢是否因警察執行職務以強制力逾越比例原則,仍可由他們提出的證人證言,或以診斷結果顯示有過重傷勢、受傷部位是人體致命或要害部位具高度危險性等情事,獲得證實,即應認定他們已盡舉證責任。
台北地院審酌,周倪安等10人事發當時在場,且因員警執勤過當受傷,也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勘認為真,其餘原告因證據不足,難以認定為真。考量周倪安等因參加集會活動,或有財物受損、警察已過當暴力相向,因身體疼痛對國家機關失望,而有精神上痛苦,因此判台北市警局應賠償周倪安等9人各20萬元至10萬餘元慰撫金。周榮宗的5名繼承人請求醫療費10萬餘元有理,慰撫金部分因他已死亡,依法不得讓與或繼承。
10名獲賠原告分別,李孟融獲賠10萬1005元、鄭運陽10萬0905、陶漢獲10萬元、周倪安20萬元、林志傑10萬元、江政韓10萬0680元、蘇俊雄10萬元、黃貴蘭10萬元、黃森10萬元、周榮宗(已故)家屬周李玉梅、周伯陽、周平光、周佳伶、周佳京10萬8980元,合計111萬1570元。(梁雅雯、張欽、張博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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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7:30
更新時間 20:23(新增北市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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