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偷查IG正妹個資 賠50萬求和解不成慘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19/10/29

台北市警局1名周姓警員,因在IG看到1名黃姓正妹長得漂亮,私查個資被發現後,在職務報告上謊稱因為臨檢黃女才會查個資,因此被依偽造文書罪送辦,他因坦承犯行,還匯了50萬給黃女,並寫下悔過書,獲檢方緩起訴,但黃女不滿結果,認為周員與另名女子是共犯,因此提起再議,並退還50萬元和解金,台北地檢署認為周員謊報查個資的理由,導致政風室業務登載不實,黃女也不同意緩起訴,因此今依偽造文書罪將周員起訴。
 
被濫查個資的這名黃姓女子家住南部並在金融界任職,前年9月間因為細故與閨蜜起爭執,2人在網路上吵了起來,不久,黃女發現閨蜜竟拿她早年涉犯一起違反《著作權法》的案子做文章酸她,還稱有請警察朋友查出黃女有前科,黃女因此認為有人洩露她的個資給閨蜜,且洩露者一定是有權查個資的人,她懷疑是警察所為,因此向警政署檢舉。
 
警政署調查系統發現,查過黃女個資的只有38歲的周姓警員,因此詢問周員為何要查黃女個資,周員卻謊稱,因為臨檢黃女才查個資,屬於公用目的,但政風室卻查出黃女住在南部,並未北上,不可能遭周員臨檢,周員才改口稱,因為看到網路上黃女和閨蜜在爭執,他見黃女長得漂亮,好奇黃女背景才會擅查個資,但自己與黃女閨密並不認識,也未告知閨密黃女的前科。
 
檢方第一次偵查時,考量周員已經匯款50萬元給黃女作為和解金,周員雖然謊報查個資的理由而違反偽造文書罪,但給予周員緩起訴處分,結果黃女得知結果後仍不滿意,認為周員是和閨密共犯,因此提起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查。
 
北檢第二次偵辦後認為,黃女既然不願和解,應先退回和解金,黃女出庭後也霸氣返還50萬元和解金,並希望檢警查明周員為何要查她的個資,是否與閨密是共犯等問題。
 
但檢警查了通聯和人際網路等,都顯示黃女的閨密與周員根本不認識,而閨密應訊時也供稱,黃女有前科一事是從親戚那邊聽來,她也不認識周員,而黃女前科在公開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輸入黃女的名字也可查詢到,檢方因此今將閨密不起訴,至於周員因為謊報查個資的目的,又未獲得黃女諒解,檢方今將周員依偽造文書罪起訴,但周員私查個資並未使自己或他人獲利,被控違反《個資法》的部分獲不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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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4:03
更新時間:17:50

周男原本任職中正一分局。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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