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賴姓及楊姓男子違法改裝漁筏經營民宿遭判刑獲緩刑,仍偷偷改裝漁筏營業。翻攝畫面
南投縣日月潭區漁民涉嫌將漁筏裝潢成水上豪華別墅攬客,衍生安全、環保護等問題,2011年遭南投地檢署整頓、拆除,以竊佔日月潭水域國土判刑確定,2014年起又有3家業者招攬登船遊憩過夜,前年檢警登船搜索、潛水勘驗後起訴,法院上月判決確定業者違反《刑法》竊佔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及5月,漁筏及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
日月潭四角吊網漁筏是漁民的捕撈工具,當地居民俗稱「船屋」,南投縣政府為了方便管理,僅核發93艘漁筏證,卻有漁民與餐飲業者合作違規提供食宿,轉型發展觀光休閒,導致船屋一棟比一棟豪華,2011年遭南投地檢署整頓拆除,但黃姓、賴姓及楊姓共三名業者,原本被判1年6月不等徒刑,獲得緩刑後仍不死心,偷偷改裝漁筏營業。
承辦日月潭違法營業船屋案的檢察官張鈞翔調查發現,黃姓男子等3人均曾因在日月潭,利用漁筏設置違法船屋竊佔日月潭水域國土遭判刑確定,卻於2014年至2017年間將4艘未取得許可之漁筏,違法增建廁所,以纜繩繫重物投入潭底之方式定著於潭面,再以臉書「怪獸日月潭水上船屋」及網頁「日月潭怪獸水上船屋」對外攬客。
判決書指出,檢警前年登船執行搜索、潛水勘驗漁筏定著方式,確定業者招攬顧客到漁筏從事釣魚、烤肉、住宿等商業觀光行為,涉嫌竊佔日月潭水域國土面積約432平方公尺,對黃男等3人提起公訴;南投地方法院於上月26日依《刑法》竊佔罪,分別判處黃姓、賴姓及楊姓業有期徒刑6月及5月,漁筏及犯罪所得均宣告沒收。(楊靜茹/南投報導)
檢警登船搜索,發現漁筏沒有許可證,還設置廁所、房間。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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