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網友家過夜遇噩夢 她控性侵卻驗無傷

出版時間 2019/10/09
這名男子帶女網友回家過夜卻被告性侵,事後因罪證不足獲檢方不起訴。示意圖
這名男子帶女網友回家過夜卻被告性侵,事後因罪證不足獲檢方不起訴。示意圖

新北市一名女子今年3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蘇姓男子,2人相約同月底先到蘇男的住處過夜,隔天一起外出遊玩,女子事後卻怒告蘇男趁她吃藥昏睡時扒腿性侵得逞。蘇男辯稱當晚求歡被拒,就沒下一步動作,而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女子指控被扒腿,卻沒驗出外傷,蘇男也通過測謊,因此認為全案罪證不足,昨處分不起訴。

這名女子指控,她在今年3月初透過某網站的「孤男寡女聊天室」認識蘇姓男子,雙方相談甚歡,3月底蘇男還邀她先到蘇男位於新莊區的住處過夜,隔天再一起外出遊玩。她當晚7點多到蘇男住處後,先吃過精神科醫師開給她的藥物,開始昏睡後,蘇男竟趁她意識不清,對她強硬性侵得逞,因此怒告蘇男涉犯乘機性交罪嫌。

蘇男挨告後喊冤,辯稱當晚是女子先上床睡覺,但還沒睡著,他就伸手從女子的背後抱住對方,女子也沒反抗,但他進而求歡時,女子就拒絕他,他就住手了,也沒有下一步的動作。

檢方調查發現,女子雖然在報案和出庭時都指證歷歷,但也坦承回家後沒有將被性侵的事情告訴母親與其他人。另外,女子指控被蘇男強硬扒開雙腿性侵,但她的驗傷報告指出,身體各部位都沒有外傷,且她也沒採尿送驗以證明當晚確實有服藥導致昏睡。

再者,蘇男也通過測謊,檢方因此認為,全案僅有女子單一指訴,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蘇男罪證不足,昨處分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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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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