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向北韓購煤轉賣 父子倆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19/10/07

高等法院前法官江國華和兒子江衡,經營律岡聯合公司、黑航律控投資控股公司等,從事煤礦轉口貿易,卻無視聯合國安理會制裁北韓禁令,2017年間以2艘貨輪從北韓載運4萬多噸、價值約200多萬美金(約6000萬元台幣)無煙煤,到越南外海卸貨欲賣給台商、越南中塑公司經理呂盈達,還偽造提單、產地證明和不實發票向銀行申請信用狀,台北地檢署認為江氏父子等人涉犯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罪,今將江氏父子和呂盈達共3人起訴。 

檢調查出,律岡公司2017年8、9月間,向北韓的大進公司訂定4萬噸、價值2百萬多美金的購煤合約,再透過中國籍人士租用貨輪「凱翔號」,到北韓南浦港載貨煤炭,船運到越南的錦普港轉賣,但卻對外宣稱有俄羅斯產地證明。

因台灣收到情資後,提供給美方,美方隨即掌握凱翔號在海上運行動態,利用衛星攝影拍下這艘運煤船,並提供台灣檢調追查。

台北地檢署去年1月間,指揮調查局搜索律岡並約談江氏父子,還意外監聽到,江國華打電話通知兒子江衡,檢調將有動作「要把東西弄掉」,檢調訊後聲押江衡,聲押庭時檢方更當庭播放電話錄音內容,法官因此裁准收押禁見,但押期屆滿4個月後將江衡釋放。

而江國華則否認犯案,辯稱自己公司是向俄羅斯進口煤礦,早已沒和北韓做生意,但檢調提示雙方合約內容,江國華卻稱合約內容已忘記。

但檢方根據江國華與北韓大進公司的合約,認為江明知與北韓交易,卻刻意隱瞞,還偽造俄羅斯的產地證明及資料向銀行申請信用狀和提單等,把煤炭賣給呂盈達,呂盈達再賣給越南人,因此今以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江氏父子等人。(吳珮如、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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