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案今天在宜蘭地方法院開庭,包括司機員尤振仲、前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與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紛紛喊冤不認罪,律師更批檢方因果關係連結性有問題,甚至搞烏龍,甚至尤振仲律師閻道至庭上提到關閉ATP是「台鐵文化」,檢方於開庭時隨即反轟,認為被告應勇於承擔,而非以此藉口搪塞。
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在合議庭出證中,痛批被告3人及辯護律師根本卸責。「台鐵文化到底是如何,它不能是一個藉口!」江貞諭怒批律師所提說法,認為「該負的責任就該負,該承擔該就該面對」,而司機員尤振仲在庭中講出台鐵文化與擔心被記過事由,如同被害人所說,「他的良知與他的道德勇氣呢?」
江貞諭說,檢方起訴主軸很簡單,尤振仲就是有責任不能違反台鐵規定的ATP使用要點,他不當關閉ATP,而在關閉ATP後還超速,檢方起訴的理由就是這麼簡單,「他(尤振仲)有責任保護車上乘客安全,這是3、400條人命耶!」
另外,柳燦煌、吳榮欽部分,律師質疑因果關係,江貞諭說,後續審理將提高雄氣爆案及桃園敬鵬大火案,均採相關因果關係,「有相關因果關係就該論罪。」檢方認為柳、吳兩人確有因果關係,柳為機務處副處長,所有驗收項目是由他審核,他可核、可以提出,而契約中並未提到主要、次要項目等,他在ATP遠端監視系統中,都是由他主責,就算是契約中最微不足道,也應該要主動挑出。
江貞諭說,至於吳榮欽辯稱沒有參與測試,但相關資料顯示,吳榮欽是試車小組成員,而試車小組人員都應該檢測瑣轄設備是否符合契約要求,而吳榮欽在台鐵驗收改善會議有列席,「怎麼可以辯稱沒有驗收?沒有義務?沒有責任?」
江貞諭庭後受訪時說,案件已經起訴進入審理,一切證據都會攤開在公開審判的法庭上供大家檢視,若有無端指控與莫須有的誤會,檢察官都有當庭澄清的必要以正視聽。她說,就法律上理論而言,有因果關係說、相關因果關係說與客觀因果理論,她認為高雄氣爆案與桃園敬鵬大火案,「時間的久遠不是重點,相當的因果關係才是重點」。
江貞諭說,主因是因為尤振仲關閉ATP又超速,「不管一個文化是如何,不管案件周遭的根源如何,不可以的就是不可以,不管故障再多,就是不能超速,該做的就是要做,該負責任的就要面對。」(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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