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求認錯無效! 丁小芹賣假名牌包詐17萬判囚2年半

出版時間 2019/10/01

藝人丁小芹被控賣假名牌包等精品還不出貨,一審新北地院痛批丁小芹價值觀嚴重偏差,依加重詐欺罪重判3年6月,智財法院先前開庭時,丁女哽咽、哭泣坦承做錯事求緩刑,合議庭則希望丁女除與被害買家,也要與商標權人香奈兒、FENDI等公司和解,並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全案原訂昨宣判,但受颱風影響,延至今天宣判,二審智財法院今判處丁女2年6月,未給緩刑,可上訴。《蘋果新聞網》致電丁小芹,但她始終不接電話,暫不知回應。

二審智財法院考量,丁小芹在一審矢口否認犯行,但二審則坦承認罪,13次犯行是觸犯《刑法》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商標法》利用網路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從重依《刑法》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論罪,但顧及她並非集團犯罪,非詐取厚利,已跟大部分被害人、商標權人達成和解,更已召開記者會對被害者道歉,向社會大眾呼籲尊重智財權,可見已深知悔悟。

法官考量,丁女現今須獨力負擔家計,從事賺取時薪200元的家具行兼職,收入不穩定,在犯罪情狀「情堪憫恕」、「情輕法重」,認為若判處該罪刑法定最低刑度1年以上仍嫌過重,因此引用《刑法》第59條減刑,並定應執行刑2年6月。

不過,雖丁女請求緩刑,但在丁女過往5年內就曾遭判刑確定且執行完畢,因此不符合《刑法》第74條第1項而可宣告緩刑,何況本案應執行刑已超過2年,更無法宣告緩刑;全案尚可上訴。
 
39歲的丁小芹,從2015年8月起,開始在旋轉、蝦皮等拍賣平台,使用queen9帳號刊登販售香奈兒、FENDI、Stella McCartney鞋等歐洲多國精品,宣稱附有正品保證書,許多下標購買的買家日後卻收到假貨、二手貨,甚至沒收到貨,因此控告丁女涉嫌詐欺、違反《商標法》。
 
檢方起訴後,丁女雖和多數買家和解,但新北地院開庭時,仍否認犯罪,辯稱將金融、拍賣帳戶均借給友人Natasha使用,她對賣假貨等完全不了解,還強調已找到Natasha,不過,須等上訴二審時才能提出相關證據。
 
檢察官當庭認為丁女犯罪事證明確,卻毫無悔意,僅願在上訴審提出事證,已浪費司法資源,希望從重量刑,新北地院基於丁父坦承丁小芹有參與拍賣平台的運作經營,且負責聯繫,更是拍賣帳號申請人,除使用個人帳戶,還向父母借用金融帳戶供買家匯款,認定丁女就是這2個拍賣平台的實際使用人,共詐得17萬餘元。
 
一審考量丁女先前就曾賣假貨詐騙遭判刑,指責她價值觀嚴重偏差,不知誠信交易,侵害社會經濟秩序,更損害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形象,浪費司法資源,雖與部分被害人和解,卻大多遲延付款,可見犯後態度不佳,重判她3年6月。
 
二審智財法院開庭時,丁小芹數度哽咽掉淚,承認做錯事,願意認罪,還說她家境困難,是中低收入戶,更稱在家具行打工賺取200元時薪,且須扶養父母,希望法院給緩刑,讓她重新開始。
 
智財法院則要求丁女除與被害買家和解,也須積極跟商標權人香奈兒、FENDI、Stella McCartney等公司和解,取得原諒,還要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
 
丁女與律師於是在上月24日召開記者會,說明12名被害買家僅1位失聯,絕大部分她都已賠償,商標權人則和解1家,另2家則不回應,丁女:「我真的知道做錯了…,希望可以取得你們的原諒和諒解。」(孫友廉/新北報導)

出版時間:09:31
更新時間:17:20(更新丁小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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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芹上個月24日與律師出面道歉。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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