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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一名59歲江姓女子在當歸鴨小吃店工作,22日工作時突然倒地,緊急送醫仍不治,家屬控訴老闆娘一年只有三大節日給員工休假,江女每天工作超時、休息不足才會過勞死;老闆娘反駁,江女是領日薪,每小時100元,江女自稱兒女都向她伸手要錢,需要錢才持續上班,逼江女休假還遭拒絕。
台南市職安健康處表示,將派員蒐集江女出勤資料,健康檢查、家族病史等資料,釐清其死亡原因。至於家屬指控江女每天工作14小時,一年只休3天,如訪查屬實,不論是否過勞,店家都會被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2條裁罰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江女的女兒說,母親從早上8時30分工作到晚上11時多,回到家晚間12時,一天工作大概14多小時,老闆娘沒有月休、店休,一年只休3大節,而且過年休一天,隔天就要上班。家屬指控店家一整年都超時營業,從附近鄰居提供的監視器畫面左上角,隱約一個影子倒下,江女當時就正在工作,突然不支倒下。
江女的兒子說,他向老闆娘要一些資料,譬如母親上、下班打卡資料,或者是監視器錄到母親上、下班的身影之類,對方都說沒有。他表示,母親倒下後,老闆娘雖然到醫院探視,但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說,讓家屬非常氣憤,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當歸鴨小吃店老闆娘說,案發時江女在吃東西,當時她在樓上,是顧客及隔壁店家通知她才下樓,當時江女倒在地上。老闆娘強調,江女是領日薪,也就是有工作才有錢領,是她自己不休息。江女自稱她不賺錢不行,因為女兒要跟她拿錢,兒子也要跟她拿錢,江女每個月薪水約領4萬多元,已在該店工作約5年。
台南市職安健康處長許禹錦說,該處獲報後已經發動調查,將蒐集相關證據,譬如說江女的出勤紀錄,健康檢查及家族病史等,釐清是不是過勞死。因為店家沒有打卡紀錄,死者兒女現在也積極尋找相關佐證,希望能還給母親一個公道。(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出版時間:0721
更新時間: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