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蕭姓男子2015年10月底,邀一名女性友人一起到摩鐵拉K,事後遭女子控告趁她恍惚時猥褻,甚至進一步想性侵,因女子阻擋才沒得逞,蕭男因此被依乘機性交未遂罪起訴,蕭男開庭辯稱雙方原要性交易,女子還多次摸他下體確認有戴保險套,但臨上陣時卻反悔。由於女子的下體驗出2種男性DNA,卻均非蕭男所有,且保險套內竟也驗出女子的DNA,新北地院因此判蕭男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42歲的蕭男與提告的22歲女子是朋友,2015年10月底,蕭男到女子工作的舒壓會館和女子見面,女子因為前一晚喝了毒咖啡包而身體不適,加上有吸食K他命的習慣,知道蕭男有K他命,2人便相約當晚到新北市蘆洲區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拉K,蕭男則另請李姓友人帶K他命赴約。
當晚,3人在摩鐵房間內拉K,但覺得房間太小,中途又換到更大的房間,然而女子因為身體不適又拉K,換房後又吃了李男提供的毒品「鴛鴦錠」而開始恍惚。蕭男想和女子性交易,卻在價錢等部分都還沒談妥之下,就開始猥褻女子的胸部、下體,再戴上保險套想嘿咻,而被女子尚存的些許自我保護意識阻止插入,蕭男因此沒得逞,女子稍微恢復意識後,便趕緊去電男友求救並報警,警方到場後則在房內查扣到K他命毒品、用過的保險套等物,並將蕭男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嫌送辦。
蕭男坦承有撫摸女子的胸部、下體,但否認有性侵女子未遂的行為。他辯稱當天是女子主動問他有沒有K他命可抽,雙方便相約到摩鐵,他便找李男帶K他命、鴛鴦錠到場一起施用,他在房內就有撫摸女子,並談妥要以8000元性交易。後來因為擔心氣味飄到房外,3人還換到更大的房間,再繼續吸食K他命。李男當晚有中途離開,他便開始愛撫女子,戴上保險套想插入時,女子反倒要提高價錢,他感到生氣就停止,並沒有性侵,且當下女子的意識也是清晰的。李男後來返回摩鐵,另名鄭姓友人也跟著來,他們一群人就繼續抽K他命。
然而女子證稱,當天她在舒壓會館內因為不舒服,蕭男就拿K菸給她抽,又約她去摩鐵休息,後來李男帶了K他命到鴛鴦錠到場,李男抽了K菸後還朝她吐氣,蕭男也要她吞半顆鴛鴦錠,接著再用鼻子吸K他命,就開始感到意識模糊。她後來跟著換到大間的房間後,蕭、李又對她抽K菸吐氣,讓她一直很不舒服。
李男則證稱,當晚蕭男叫他帶K他命和鴛鴦錠等物到摩鐵,他們就一起施用,後來再換房,他中途有離開再返回摩鐵,但沒有看到蕭男和女子有發生親密舉動。鄭男也辯稱,他接到李男邀約後,當晚就到摩鐵去,在房內和李男聊天,蕭男和女子則在床上聊天,也沒看到2人有發生親密行為。
法官認為,李、鄭2人的證述均大致相符,而依蕭男所辯是要和女子性交易,或女子所證稱單純因身體不適要到摩鐵休息,應該都不希望有他人打擾,但他們不僅有邀他人到場或留下,甚至擔心毒品氣味飄出房外而換更大的房間,實在和常情相異,足認他們就是相約要到摩鐵吸毒。
另外,現場扣到使用過的保險套外側與內側都驗出女子的DNA,外側另有驗出蕭男的DNA,女子的下體內卻驗出2名男性的DNA,又均非蕭男所有。以此對照蕭男所述,當時和女子互相愛撫後想要嘿咻,女子有重複問他「有沒有戴套?」他戴套後,女子還有摸他的下體確認有戴,但要插入時女子又突然說不要且阻擋,他便生氣而拔掉保險套作罷,他和女子接著就穿好衣服,李男、鄭男也返回摩鐵,眾人再一起拉K,後來女子精神亢奮,還要求李、鄭不要離開,從他被女子拒絕嘿咻後,女子就開始出現奇怪的亢奮反應。
加上李、鄭也都證稱,都沒看到蕭男和女子有親密舉動,且看到女子後來精神亢奮、很瘋等語,都和女子證述在她自認意識清楚期間,蕭男沒有對她猥褻或性侵的內容不相違背。
再者,蕭男稱要插入時被女子阻擋而作罷,與女子證述在意識模糊下被蕭男侵入下體,雙方說法迥異。而保險套內、外都有驗到女子的DNA,正常情況下應只有外側會沾染上,內側應不致於因性交而沾上女子的DNA,對比蕭男所稱女子當時有撫摸他的下體確認是否有戴保險套,因此也有可能因女子碰到蕭男的下體後,DNA再移轉留存在保險套內側,所以扣案保險套外側驗出沾有女子的DNA,也有可能是因女子摸了蕭男下體確認有無戴套的關係。
又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指出,女子當下應尚有意識或半昏迷、夢幻狀況下和蕭男互動,且又存有少許有意識下的自我保護機制,符合服用K他命後的複雜反應,才會有所謂蕭男準備插入時遭到阻擋的情況。
法官因此審酌,全案的事證並無法證明蕭男在女子身處不知或不能抗拒的精神缺陷狀態下,對女子猥褻、性交等行為,因此判蕭男無罪,可上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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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0:01
更新時間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