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與人嫌隙,對方又拒絕談判,竟放火燒燬對方機車。
基隆市童姓男子與簡姓男子有嫌隙,童男不滿簡男拒不出面談判,甚至出賣童男的羅姓友人,童男氣憤之餘竟放火燒燬簡男機車,幸好路人及時報警沒有延燒,童男與幫助買汽油的羅男,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事後雙方和解,童判刑1年獲緩刑,羅則因累犯,判刑6月。
判決指出,童男與簡男發生糾紛,又聽聞簡出賣童的羅姓友人,在約簡男出面談判不成情況下,於今年3月底凌晨,將簡停在路旁的機車牽移至對面停車場空地,持扳手砸擊機車。
隨後,童男打電話給羅男,請羅載他到加油站,購買了17元汽油,再度回到現場,羅男知道童買汽油要燒簡的機車,待童下車後就直接騎車離開,並沒有在現場參與,童獨自放火燒機車,整輛機車燒毀剩骨架,當時在停車場上方賞夜景的民眾看到熊熊火勢,馬上報119,警消到場找到一只裝汽油的保特瓶,研判是起機車縱火案,所幸沒有延燒波及旁邊車輛擴大災情。
警方循線追查童、羅到案,兩人坦承不諱,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兩人事後與簡男達成賠償和解,童男沒有前科紀錄,被判刑1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羅男2年前毒品案才執行完畢,累犯,不符合緩刑要件,法官考量他只是幫助犯,已獲簡男原諒,輕判有期徒刑6個月,使其有聲請易服社會勞務的機會。(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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