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註銷立委名籍 高潞.以用提停止執行失敗

出版時間 2019/09/18
高潞.以用。資料照片
高潞.以用。資料照片

政黨時代力量前不分區原住民立委高潞.以用因被開除黨籍而喪失立委資格,她主張時力對她的除名程序有瑕疵,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中央選舉委員會通知立院註銷他立委名籍的公函。北高行指高潞.以用聲請對象錯誤,且已另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目前行政院還在審酌中,並無急迫緊急情事,今駁回其聲請,可抗告。

高潞.以用因任內聘用的國會助理陳恩澤,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向經濟部申請400萬元綠能補助,時力紀律委員會今年8月決議將高潞.以用除名,時力仲裁委員會本月3日維持紀律委員會決議,隨後並將高潞.以用的除名通知書送達中選會,由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遞補。

中選會本月4日發函通知立院,指高潞.以用喪失所屬政黨黨籍,請立院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註銷高潞.以用的立委名籍。高潞.以用先前已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黨籍資格存在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她不服中選會對立院的通知,另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中選會給立院的公函。

北高行審理認為,行政爭訟停止執行對象,須為具有執行力的行政處分,高潞.以用的立委資格不是因為中選會的公函而消滅,該公函性質屬於「觀念通知」而非「行政處分」,高潞.以用聲請停止執行的對象錯誤。

此外,北高行指高潞.以用針對中選會這份公函,已另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正由行政院審酌,高潞.以用本案聲請沒釋明有何種須由法院即時處理、否則難以救濟的緊急情事,等於規避訴願程序,要求法院先做審查,欠缺權利保護的必要。

至於高潞.以用指稱時力開除她的黨籍,所做的提案申訴、調查及處分等程序違背時力黨章規定,且違反一事不二罰及比例原則等語,北高行認為這跟中選會該份公函是否符合停止執行的要件無關,今據此駁回高潞.以用的聲請,還可抗告。(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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