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林泊志攝
疏忽不得!宜蘭一名林姓女子去年8月產下一子,小孩於8個月大時,已會站立,並開始學步,林女將小孩放在房間雙人床睡覺,小孩卻獨自爬下床,不慎將房間床頭旁的五斗櫃弄翻,當場把自己壓住,頭部重創,小孩父親回家發現,趕緊將他送醫救治,仍宣告不治,林女被依過失致死送辦,檢方偵結,認為林女喪子已相當自責,且仍須照顧2女,故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家住宜蘭蘇澳鎮的林姓女子,與王姓丈夫育有2名幼女,去年8月間誕下一子。
今年4月間,男嬰已會自行坐起、爬行、扶物站立的能力,於該月14日下午5時許,林女將男嬰放在房間雙人床上睡覺,趁男嬰睡著時離開房間忙自己的事情。
不料男嬰睡著後沒多久自行甦醒,在無人看顧的狀態下,自行爬下床,過程中不慎打翻放在床頭、無做好固定的五斗櫃,男嬰的頭、頸、胸當場被沈重的五斗櫃壓住窒息。
下午5時30分許,王父下班返家,到房間查看時,赫然發現男嬰被五斗櫃壓倒在地,嘴唇發紫,沒有呼吸心跳,趕緊將他送往蘇澳榮民醫院救治,但仍於當晚7時許宣告不治。
林女於偵查中坦承不諱,且有相關勘驗筆錄佐證,檢方認為林女觸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嫌。檢方認為林女無前科記錄,僅因一時思慮不周而罹犯罪章,犯後已坦承犯行且深感悔悟,該案發生後,身心受創,且需扶養另外兩名幼女,故依《刑法》57條規定,為不起訴處分。(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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