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4天就上床 色男約砲少女連「啪」6天下場慘

出版時間 2019/09/12
黃男與認識4天的少女,連續6天上床嘿咻。示意圖
黃男與認識4天的少女,連續6天上床嘿咻。示意圖

新北市黃姓男子今年1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Goodnight」認識一名15歲少女,幾天後就大膽約砲成功,並連續6天將少女接到自家或旅館「啪啪啪」,最後被少女家長發現,挨罵「懷孕的話你負責嗎?」更吃上官司。新北地檢署今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他,他另被控涉犯略誘罪嫌部分,因不構成而處分不起訴。
 
起訴指出,黃男在今年元旦在手機交友軟體「Goodnight」認識一名15歲的少女,雙方相談甚歡,黃男大膽約砲,一舉成功,同月4日晚間就將少女接到他位於汐止區的住處嘿咻。
 
黃男食髓知味,隔天又和少女約砲,一直到同月9日為止,竟連續6天接少女到自己的住處或上旅館開房間嘿咻。由於少女每天放學後都藉口外出晚歸,父母起疑,最後得知她和黃男在一起,氣得到五堵火車站接回女兒時,當面責難黃男:「你應該知道這是違法的,懷孕了你要負責嗎?」接著控告黃男涉犯與未成年人性交、略誘等罪嫌。
 
黃男出庭時喊冤,辯稱以為少女已經16歲,有時約會是少女主動想找他,有時是他約少女見面,但少女都可自由使用手機,少女的父母也有打電話給少女,他並沒有誘騙少女與父母脫離關係。
 
少女則稱,2人第一次嘿咻後,她才將自己的出生年月日等資訊告訴黃男,每次約會後也都有回家,且過程中都可以自由使用手機。
 
檢方認為,難以認定黃男和少女第一次嘿咻前,就知道少女的確切年紀,但他在第一次嘿咻後,就已知少女並未滿16歲,卻仍接連5天和少女嘿咻,因此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他,但被少女父母控告略誘部分則不構成。(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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