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先前已因泳協灌票案遭起訴,不料他又被查出2016年與妻子陳金鳳從國訓中心領取510萬元補助款後,和廠商奧林匹克公司共謀開出5萬7600元假發票,佯稱購買選手運動服,供泳協核銷款項;另外,陳金鳳還在2018年間詐領中區游泳分齡錦標賽裁判費3千元。台北地檢署今再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及詐欺罪追加起訴許東雄夫妻和廠商盧清陽等4人。
檢調調查,體育署每年委託國訓中心辦理選手培訓,國訓中心則再委由各類運動協會訓練選手,2016年間國訓中心先發給泳協510萬元的補助款,用以訓練游泳選手,依規定泳協使用款項後須拿發票核銷。
但檢調卻查出,泳協事後提出的核銷單據中,有一筆向奧林匹克公司購買48套運動服的款項有疑,檢調傳喚選手和教練作證,發現選手根本沒有拿到奧林匹克的運動服,教練反而還得去向其他廠商拉贊助,選手才有新的運動服可穿。
另外,2018年1月間在中部舉辦的全國中區分齡游泳錦標賽,陳金鳳也涉嫌偽造許東雄的簽名,詐領3千元的裁判費,但實際上,許當天雖然有到場,可是並未擔任裁判工作。
許東雄夫妻應訊時,坦承未購買運動服卻要求廠商提供發票,事後也將詐領的5萬7600元歸還國訓中心。至於盜領裁判費一事,陳女原本承認犯案,事後又改口否認。
檢方根據廠商供詞和發票等證據,認定廠商開立假發票供許東雄夫妻詐領補助款5萬7600元,陳金鳳還另詐領裁判費3千元。
由於前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網球協會理監事趙安華等5高層,竟利用體育署協助建罝的線上報名系統,以人頭會員灌票把持協會,被立委黃國昌揭發後,北檢原本以5人認罪等理由全予緩起訴一年,結果引發各界議論,後經高檢署撤銷緩起訴處分,北檢才依偽造文書罪將5人起訴,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北檢今再針對許東雄夫妻、廠商等4人涉犯詐欺、《商業會計法》等罪部分追加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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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30
更新時間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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