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豪從士東路邊的士林地院家事法庭脫逃,狂奔在士東路與忠誠路口。資料照片
台北市38歲男子張智豪專門行竊夾娃娃機店機台,犯下多件竊盜案被戲稱「娃娃機大盜」,去年8月被士林地院裁定羈押,但他去年9月因違反保護令被士林地院借提開庭後,竟撞倒押解他的法警,從大葉高島屋旁的士林地院少家法庭大樓一路狂奔,橫越士東路跑到天母棒球場外,所幸法警緊急追上把他逮回,士林地院認定他此次逃跑行為構成《刑法》脫逃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
張智豪原本從事消防工程工作,因染上毒癮缺錢買毒,去年開始帶著螺絲起子、老虎鉗、扳手、油壓剪等工具,頻繁行竊大台北地區娃娃機店,破壞機台錢箱、貨箱竊取零錢及貨品,或者破壞停車場繳費機竊取現金,因為多次竊取「小海螺」藍芽音響變賣,去年落網時被冠上「小海螺大盜」、「娃娃機大盜」的稱號,台北、新北、士林地院已陸續判他有罪,包括去年10月士林地院依16個竊盜罪判刑6年6月,去年11月台北地院依10個竊盜罪判刑6年等。
沒想到張智豪去年9月3日上午11時30分被士林地院家事法庭借提出庭,開庭結束後,2名法警押著他要送回台北看守所,沒想到通過少家法庭大樓門口的金屬探測器時,張智豪突然奮力掙扎撞倒其中1名法警,然後拔腿狂奔衝到旁邊的士東路上,並橫越馬路跑到士東路與忠誠路交叉口的天母棒球場外圍人行道,幸好法警追上把他壓制,才化解這場逃脫行動,而張男也因此罪加一等,被依脫逃罪起訴。
張智豪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有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遭國家依法逮捕拘禁,竟仍不知自律,使用強暴手段擅自脫離公權力拘束,妨害國家司法權行使,明確觸犯《刑法》脫逃罪,幸因法警制伏而未得逞,因此依脫逃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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