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理專盜客戶存款1.1億 佛心老師不追究「只希望她好好做人」

出版時間 2019/09/05
華南銀理專張秀米(黃衣女)和丈夫翁明鈞(左二)今下午被移審北院。吳珮如攝
華南銀理專張秀米(黃衣女)和丈夫翁明鈞(左二)今下午被移審北院。吳珮如攝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襄理張秀米涉嫌利用幫客戶理財的機會,偷偷挪用客戶存款,交給丈夫及小叔開科技公司,離譜的是,張女犯案時間長達14年、金額高達1.1億元,受害人21人,期間華南銀行竟渾然不知。台北地檢署昨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張秀米和她丈夫翁明鈞,今天下午將在押的兩人移交台北地院審理是否繼續羈押。
 
檢調調查,張秀米原本是華南銀行的資深理專,2005年間張秀米的丈夫翁明鈞打算開公司,經營科技半導體行業,但缺乏資金,張秀米竟大膽挪用客戶存款,她利用過去客戶對她的信賴,邀請對方投資股票、基金等,請客戶簽署、蓋印文件,趁機把取款條混在其中請客戶蓋印,再把客戶的存款提領後,匯款到丈夫的公司,還偽造假的對帳單蒙騙客戶。
 
檢調發現,受害的21人當中,有人經商、有人是軍公教,甚至連張秀米的國中老師也在列,張女利用老師對她的信賴,挪用老師數百萬元存款。但這位好心的老師,事後表明不願追究,只希望張女好好做人。
 
而張女從2005年犯案至去年10月間,一共領走21名客戶共1.1億元,直到今年間一名客戶發現自己的存款短少,向華南銀行詢問,華南才發現張女竟然蠶食鯨吞客戶的存款,張女今年4月間主動到北檢自首,華南銀行則在5月間提起告訴。
 
檢察官初步調查後將張女和翁男收押禁見至今,張女應訊時坦承犯案,表示因為丈夫公司缺錢才會出此下策,而翁男則辯稱不知資金來源。
 
檢方認為,翁男是公司董事也是處理財務者,不採信翁男說詞,昨依特別背信罪、偽造文書罪起訴張女和翁男。(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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