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手機誘少女援交 惡男還逼少年一起「試車」

出版時間 2019/09/03
台中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台中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男子蔡秉諺(25歲)2年前透過網路找來年僅16歲的陳姓少年成立應召站,不但要求陳姓少年以援交滿1個月送iPhone 7手機利誘少女加入應召站,還教唆陳姓少年也要跟他一起「試車」(與少女性交),並要陳姓少年去恐嚇有意逃跑的少女「只是看要不要處理,不是找不到你!」台中地院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蔡男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7萬元。陳姓少年則移送南投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指出,綽號「無尾熊」男子蔡秉諺平常在台中市開設飲料店謀生,2017年6月他在網路結識當時年16歲的陳姓少年後,和陳姓少年商議合開應召站,由蔡男出面承租逢甲商圈附近的套房供性交易之用,另租同棟套房供陳姓少年居住,自己另處租一套房負責監控。

蔡男指示陳姓少年在臉書和通訊軟體LINE上找尋援交少女,以可獲贈iPhone 7手機或TR80相機及月入最高可達40萬元等誘因吸引少女加入應召站,又在交友軟體BEETALK、網路「貓都」、「台灣少女網」等論壇張貼相關訊息招攬男客。
 
2017年8月間,彰化縣一名15歲少女被引誘上鉤,蔡男、陳姓少年2人將少女載到出租套房內,蔡男教唆陳姓少年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俗稱「試車」),陳姓少年不肯,蔡男稱「試車」是一定要的,這樣才能定價錢。於是陳姓少年依照指示與少女性交1次。從此,這名15歲少女不斷接客,每次50分鐘,向男客收取2500元後,全數交給陳姓少年,陳姓少年再轉交給蔡男,少女自己分文未取。
 
同年月另名13歲少女也為了可以獲贈手機而被引誘上門。蔡男將她帶到一家汽車旅館,以「試車」、「定價錢」為由,要求少女幫他「打手槍」,進而口交。事畢後,蔡男再帶她去接男客做生意。
 
15歲少女接客許久卻沒有拿到手機,萌生退意,蔡男竟要陳姓少年去恫嚇她「很多小姐就是這樣被抓回來,你不做公司會損失,只是看要不要處理,不是找不到你!」「沒關係,台中警察和我們公司關係良好。」15歲少女心生畏懼,擔心蔡男去找她的家人,只好繼續從事性交易。後來忍無可忍,才告訴媽媽並報警處理。
 
蔡男到案後,坦承經營應召站,但辯稱和陳姓少年合夥做生意,且是陳姓少年自己要「試車」,他沒有脅迫陳姓少年與15歲少女性交,也沒有和13歲少女「試車」,一切都是出於你情我願。
 
不過15歲少女證稱,她被「試車」時,蔡男在客廳等候,法官認為若是陳姓少年自己想性交,應該會隱密私下做,而非讓蔡男知悉並且在門外等候,因此不採信蔡男說法。另陳姓少年供稱男客支付的錢,扣除生活基本花費和套房租賃費用後全數交給蔡男,法官認為應召站的收益利潤,全是蔡男所得,應召站顯然是蔡男一人開設無誤,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成年人性交等罪判蔡男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7萬元。(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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