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820萬公款重判12年6月 桃議員邱佳亮:收到判決書再說

出版時間 2019/09/03
桃園市議員邱佳亮涉貪一審判12年6月,二審上訴遭駁回。翻攝邱佳亮臉書
桃園市議員邱佳亮涉貪一審判12年6月,二審上訴遭駁回。翻攝邱佳亮臉書

桃園市議員邱佳亮因涉人頭詐領助理費、出國考察費820多萬元,遭羈押8個月,去年5月獲准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限制出海,邱佳亮一審雖遭桃園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12年6個月,併科罰金120萬元,但仍於去年12月以無黨籍當選桃園市議員;案件上訴二審,今高院駁回上訴,仍認定他詐領助理費等公款,維持12年6月的刑度。

今下午《蘋果新聞網》致電市議員邱佳亮,邱佳亮在電話中表示不知道上訴遭駁回,對於記者再次詢問,邱佳亮再三表示不知道這個消息,要等到接到正式公文書才能確認,目前不表示任何意見。(突發中心黎百代/桃園報導)

邱佳亮日前參加桃園市府活動。翻攝邱佳亮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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