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民進黨前立委姚文智競選台北市長期間,辦公室助理「小英女孩」陳志瑜透過臉書自曝因遭傳是姚文智小三而離開姚辦,PTT網友轉發她的FB文章到八卦板引發熱議,事後陳志瑜認為共22名網友使用不堪入目字眼辱罵她,怒告妨害名譽,其中廖姓網友罵她「小三、智商堪慮」的部分移由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指陳女自稱姚文智為保護她而開除她不符常情,認定廖男表達不同意見並未觸法,今將他不起訴。
陳志瑜(24歲)曾就讀文化大學廣告系、東吳大學中文系,有著身高170公分、體重47公斤的好身材,除了當過模特兒、牙醫助理,更從高中就進到時任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辦公室擔任助理,與政治結下不解之緣,2012年她幫當時競選總統的蔡英文拍攝廣告,甜美外型給民眾留下深刻印象,從此大家都叫她「小英女孩」。
去年10月台北市長競選期間,陳志瑜在個人臉書發文自曝:「…那天在立法院的會議室裡,文智哥明白的跟我說,我才跟他去跑一次行程,就已經有好多人在傳說我是他的小三…與其到時候讓我受重傷才含淚離開,不如現在趕快放我走。」發文引發網路熱議,但也有許多網友對她謾罵,她去年12月接受《蘋果新聞網》採訪,出示自己正在服用的精神科藥物,並表示已經到警局對22名網友提告。
陳志瑜的告訴經中和警分局報告到新北地檢署後,22案各移轉到該管轄的地檢署,其中士林地檢署受理廖姓網友挨告部分。不起訴書指出,2018年10月6日PTT八卦板有網友發文,標題為「【FB】前姚辦助理陳志瑜:姚為了保護我才將我開除」,內容即陳志瑜的臉書發文,而廖男則在下方噓文留言:「根本沒人知道的咖,被自己人說是小三,還要無限上綱推給網路酸民,跟主子一樣智商堪慮。」
陳志瑜認為廖男噓文留言已經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但廖男到案時辯稱,他只是覺得陳女的文章邏輯不合理,留言只是要表達此一見解。
檢察官認定,陳志瑜文章稱姚文智為了保護她而開除她,「或與一般常情不符」,因為大可以調動職務而不需要開除,所以陳男以留言表達不同立場看法,縱使用語尖刻仍屬意見表達範疇,仍不構成妨害名譽罪,因此將他不起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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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03
更新時間: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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