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曾姓男子與一群好友聚餐,1名陳姓好友喝多了在路邊尿尿,曾男要他不要隨地小便,還拿出手機拍照蒐證,最後將照片PO到LINE的群組,還留言「他喝醉了都是這樣子,盧小小」等到陳男清醒後在群組見到曾男PO他尿尿的英姿,照片竟還見到他的「大鵰」,認為曾男故意羞辱他,氣得提出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告訴,另外告發曾男散佈猥褻物,涉犯妨害風化罪,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曾男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曾男與陳男都喜好騎乘重機車,2人都加入「惡魔們」大型重機車車友的LINE群組,2017年11月1日,重機好友們到台北市遼寧街一帶的熱炒店組聚,直到翌日凌晨1點多用餐結束。
當一夥人準備離開時,陳男因為尿急凍未條,準備在路旁停放重機的地方尿尿,大家見狀開始起鬨,要陳男不要隨地小便,還說要把他尿尿的英姿拍下來,陳男不理會大家,就掏出寶貝一股腦的就地小便,此時曾男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並將它PO到群組、留言「他喝醉了都是這樣子,盧小小」。
事後陳男見到群組裡竟有他尿尿的英姿,照片中還明顯見到他的「大鵰」,陳男認為曾男在未經他的同意下,偷拍他上廁所的照片PO到群組,涉嫌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譽,不僅提出告訴,另外還加碼告發曾男涉犯散布猥褻物。
對於指控,曾男辯稱,陳男之前就有酒醉在路邊尿尿的情形,當天陳男喝醉了在路旁咆哮,還準備要到他停機車的地方尿尿,他要陳男不要隨地小便,但對方不理他,還用台語回他「來,你拍啊!」他才會拍下來PO到群組,告訴組員陳男在公共場所隨地小便的不當行為,他在群組留言也只是提到陳男在路邊尿尿,沒有寫到侮辱他的字眼。
為了釐清當天現場的情形,檢察官傳了當時在場的1名王姓男子,他證稱,當天大家都有喝酒,陳男在路邊尿尿時,大家就起鬨說要把他尿尿的樣子拍起來,當時在場的人只有曾男拿起手機拍,陳男雖然沒有表示是否同意被拍照,但他有用台語說「來呀!來呀!」。
檢察官認為,告訴人因為在公共場所隨地便溺,且當曾男要拍照時還說「來呀!來呀!」,顯然已與《刑法》妨害秘密的構成要件不符。至於曾男PO文指陳男「他喝醉了都是這樣子,盧小小」,僅是曾男就告訴人隨地便溺的客觀事實所為的個人意見評論,並無妨害名譽或散布猥褻物的犯意,因此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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