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烏日區上周發生移動起重機輾斃老婦案,警方統計今年1到6月,因動力機械肇事的交通事故,總計9件,共釀成1死、8傷。資料照片
台中市烏日區在上周一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80歲老婦人,騎腳踏自行車行經溪南路一段時,遭一輛剛起步的行走式起重機撞上,婦人倒地後被車輪輾過,當場死亡,根據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6月,因動力機械肇事的交通事故,總計9件,共釀成1死、8傷。
警方表示,移動式起重機應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領用牌證,並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後,才可憑證行駛道路,如未依規定請領臨時通行證,或駕駛人未依規定領有合格駕駛執照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處所有人或駕駛人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另外施工處所常見的山貓、挖土機、堆高機等,則必須透過載具運送在指定地操作,禁止直接行駛在道路上,違反規定最重可罰9千元。
台中市交通大隊長林沐弘表示,移動式起重機機械構造與大型車車體一樣龐大,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對於緊鄰於車體之人、車易產生「視覺死角」,對車輛或行人易產生危險,因此車輛及行人在道路上行駛或行走,應盡量遠離並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勿與其併駛,避免進入這些視覺死角區域而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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