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欠款開著進口車趴趴走被行政執行署盯上。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一名黃姓男子(51歲)積欠罰單148張,欠款5萬多元,依然開著LEXUS進口車趴趴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天上午發現他車輛停在桃園區道路上,立即會同交通局等單位,準備查扣車輛時,黃男不想車輛遭查封拖吊,現場將欠款一次全部繳清。
黃姓男子積欠148張交通罰單,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行政執行署,大部分都是欠繳停車費逾期繳納的300元罰單,累欠金額54261元未繳清。今天上午,黃男將LEXUS車輛停在路邊停車格,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書記官立即前往,書記官不到10分鐘即趕抵現場,不料車輛已駛離。
這已是交通局第二次通報黃男車輛,因黃男車輛在停車格都是短暫停留,趕抵現場都已經駛離,民眾好心告訴書記官,黃男車輛往桃園區大興西路方向開去。這次書記官不放棄,與移送機關研判黃男的車輛可能開回住處,再前往住處,果然在黃男永安路住處門口找到該車,黃男得知將被強行扣車,為免車輛遭查封拖吊,現場將欠款一次全部繳清。
桃園分署主任執行官王姝雯表示,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交通局、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合作,加強掃蕩霸王車,透過交通局即時通報系統,只要積欠使用牌照稅或停車費、酒駕罰鍰車輛停放停車格,交通局就會即時通報桃園執行分署現場查扣車輛。
今年1月至8月經通報系統已查扣車輛37輛,為國庫追回197萬6021元。呼籲欠繳停車費車主,應自行繳納欠款,如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將移送執行分署執行,可能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查封不動產,得不償失。(突發中心石明啟/桃園報導)
行政執行署書記官前往扣車時,黃男已將車輛駛離。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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