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夫婦涉嫌80多億地下匯兌,遭收押禁見,檢方今天再聲押一名孫姓女掮客。翻攝吳男臉書
(新增嘉義地方法院判孫女收押禁見)嘉義市吳姓夫婦涉嫌經營地下匯兌1年8個多月,經手金額超過80億元,嘉義地檢署日前指揮專案小組搜查,在吳妻娘家查扣2.4億元現金,聲押2夫婦,但被法院以非法逮捕當庭釋放,引起譁然一波三折,檢方昨天以吳姓夫婦有移民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一名為仲介台商找吳姓夫婦匯兌,經手金額達5億元的孫姓女掮客,今主動到台南市調處說明,因檢調早就鎖定她,不符自首要件,嘉檢訊後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孫女。嘉義地方法院,晚上10點48分,發現孫女有隱匿證物及手機情事,且本案尚有共犯在逃,顯有勾串及滅證之虞,故予以羈押禁見。
嘉義地檢署指出,孫女(47歲)與吳姓夫妻是朋友關係,她坦承與吳姓夫妻,共同自2017年12月間起,分別在台北市及嘉義市等處,從事人民幣兌換新臺幣、新臺幣兌換人民幣之匯兌業務,並由吳姓夫妻將營運所得藏放於嘉義縣大埔鄉吳妻娘家,截至被逮為止,共計收取、支付金額約80多億元。
孫女向檢調供稱,她與吳姓夫婦是多年的朋友,以仲介每新台幣100萬元,可賺取500元的報酬,協助尋找有需要匯錢的台商,她經手過的金額約為5億元。
檢方強調,孫女單獨到台南市調處說明,並未帶任何金錢或是贓物;由於檢調已在查扣的帳冊中發現有數筆金源與孫女有關,早鎖定孫女,她應已知自已被鎖定而出面,因此不符合自首的要件。
檢調也懷疑孫女所說,新台幣100萬元賺取500元的報酬,研判報酬率這麼低,又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懷疑孫女避重就輕,所說非事實。
檢察官陳靜慧複訊後,認為她涉犯《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等犯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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