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槍抓毒販竟認錯人 刑事局坦承疏失道歉

出版時間 2019/08/21

刑事局本月12日偵辦跨國毒品走私案,當天凌晨在新北市林口區追捕嫌犯時,錯認一輛無辜路過民眾車輛是毒犯座車,當街攔車開槍還將無辜民眾拖下車壓制受傷,2名當事人與女方父母今日出面向媒體投訴,指控警員莫名毆打還造成他們多處挫傷,駕駛車輛也被撞毀且留下彈孔,怒控警方事後不聞不問。刑事局晚間發表聲明坦承疏失,將盡力與民眾展開後續賠償事宜。

據了解,當事人侯姓(21歲)女子本月12日凌晨4時,乘坐楊姓(21歲)男同學駕駛的汽車,行經林口區文化北路2段、福林路口停等紅綠燈時,突遭3輛不明車輛攔車包截,幾名便衣刑警一下車就狂吼要2人下車。

楊男以為遇到黑道分子尋仇,急忙開車想逃離現場,刑警見車輛企圖逃跑,立即拔槍對車輛開槍,另一輛偵防車更從右方衝撞。楊男駕駛的車輛當場失控撞向分隔島,刑警直接拿棍棒擊破擋風玻璃,造成車上2人被碎玻璃噴濺,還被拖下車壓制踹打。

楊男表示,警員當時連開3槍,讓他們以為死定了,沒想到下班途中遇到不明人士攔車,不僅將他們壓制在地,還口出惡言連踹好幾腳,造成身上手腳、背部多處挫傷,車身也被撞凹且留下被開槍的彈孔。

當時侯女父母恰好開車跟在後方目睹一切,當時曾高舉雙手求對方不要開槍,結果侯父也被壓制在地上銬,警方事後表明身分,確認認錯人後就離開,交給林口警分局交通隊警員製作筆錄。

民眾指控,警方雖留下名片稱會負起車輛遭撞損失,同意以4萬元進行賠償,但事後沒再接到警察電話,要求警方對失職警員進行懲處與道歉。

刑事局晚間發布新聞稿道歉,指當時執行運輸毒品案溯源上游共犯勤務時,於交貨現場發現有2部車輛緊接行駛,執行同仁於攔停共犯駕駛車輛時,因該2部緊接車輛見警方攔查共犯駕駛車輛時,加速急駛離開現場,警方依現場情況研判該車輛亦可能為其他共犯駕駛車輛。

刑事局指出,警方在表明身分攔停未果後,以偵防車阻擋對方去處後發生碰撞,專案小組同仁現場對空鳴槍2發、對車輛左後輪開槍1發以制止該車輛駛離現場,並要求車上人員下車並以強制力控制行動。

警方事後經查明身分與本案無涉後,向其說明原因並由交通分隊人員受理車禍事故現場處理及記錄,並表示將辦理損害賠償事宜。專案小組同仁在案發後與當事人聯繫2次但協調未果,警方對執行勤務造成民眾身體財產損傷表示遺憾,將持續協調,必要時將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突發中心劉文淵/台北報導)

民眾座車被撞後撞上分隔島。翻攝畫面
警員下車持槍喝令民眾下車。翻攝畫面
侯女父親的手肘有傷。翻攝畫面
侯女父親的臉部有傷。翻攝畫面
侯女父親的下巴有傷。翻攝畫面
受損的車輛。翻攝畫面
受損的車輛。翻攝畫面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